邓案侦查终结,提起诉讼,理应静等法庭履行法律程序。
但中华网上仍然时不时地冒出“口水正义”贴。甚至还有各种假设:假设邓是官员子女等等。
即使死者罪该万死,如纳粹战犯,也是要经过法庭审判的,为何?因为,对人的生命的蔑视是人类最大的邪恶,即使是“死不足惜”的罪犯。
还有人对警方的用词变换大加鞭挞,为何不能变换?刑事侦查原本就是逐步开展的,不要说侦查终结前可以根据进展变换,就算到法庭上,只要有证据也可以变换。仅仅凭借着对一个动作的不同中文用词,就能判定死者该不该死?
中华网上的邓案该歇一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