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前两天有人为许市长的小产权转正较好,认为这是他执政能力强的表现。
今天国土部出面明确坚决制止小产权转正,同时声明深圳这个《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是针对违法建筑的。
我认为有必要和网友们探讨一下这里面的玄机:
所谓小产权房,其实是与商业住宅用地商品房相并行出来的东西,从一开始,政策上就没怎么明确这个东西将来发展下去怎么办。一个是农村集体利益,一个是政府财政利益,只要有人买,也不好强制制止。但底线是终归不能进入流通市场,否则也太不公平了。没有土地出让金,房屋质量等等各方面也没有纳入监管。由于产权不定,价格肯定低。
现在小产权做大了,买了小产权的又有新的要求,要产权要上市要名分。大家想过没有,一旦给与名分的结果是什么?那些小产权开发商就是好东西么?肯定立刻座地抬价,因为它的房子跟商品房一样了。
对于已经买了商品房的,真得要转正的话,不要以为可以不付代价,少不了要补地价,补出让金,补各种税,补市政等等,那么怎么补,这个一揽子补价又成了贪官的肥肉,我就不相信深圳出台这个转正通知,他许市长没安排什么口子留给自己,到时候恐怕求他的人又该排队了。
不信么?看看这《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里面的第六条:
六、经普查记录的违法建筑,符合确认产权条件的,适当照顾原村民和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在区分违法建筑和当事人不同情况的基础上予以处罚和补收地价款后,按规定办理初始登记,依法核发房地产证。
确认产权的条件、处罚和补收地价款的标准与程序、办理初始登记的条件与程序等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看看,这难道不是标准的小产权转正?这其中如何“适当照顾”如何“区分不同情况”,如何“另行规定”,许市长大人恐怕又该大显身手了。
因此我支持国家的做法:
1、坚决不开口子,2、结合物权法释法程序全国统一部署解决已存在小产权房如何纳入商品房市场。
他深圳什么东西,对抗国家政策框架,自行出台政策,明着讨好民众,暗中损公肥私。
这次国土部给他留着面子,说是违法建筑不是小产权,什么是城市违法建筑?小商小贩,单位自建建筑,多数连规划都没有,能补价纳入商品房么?难道媒体报道都错了么?
结论:我认为其实国土部就是变相否了这个《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