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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事情不简单呀!(关于间谍案,又不只间谍案)

各位朋友!
     多少年没有听到关于抓间谍这样的事情了!就算有报道都是些小道消息,从来没有这次这么大势过……联想到最近发生的事情不简单哦!
     巴基斯坦……朝鲜韩国……南海……经济危机……能源……现在又开始高调抓间谍……
     难道真的要和美国摊牌???或者是杀鸡给猴看,要拿东南亚的那个小国家开刀……
 
 
 
事情不简单呀!!!!

更多作品级别:列兵等级1积分:11
也许没有那么深沉,只要记得利益集团米有受到威胁,你几爷子就是把嘴巴磨破了也没人理你

更多作品级别:列兵等级1积分:12
居然坐上了这个意淫的批人的沙发!
呵呵

更多作品级别:五级士官等级7等级7等级7等级7积分:1416
DDDDDDDDD

更多作品级别:列兵等级1积分:26
谣言的产生和传播有两个人,一个是你的敌人,一个是你的朋友!
 
请大家自省之!!!
 
附法条: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人民法院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更多作品级别:列兵等级1积分:27
谣言的产生和传播有两个人,一个是你的敌人,一个是你的朋友!
 
请大家自省之!!!
 
附法条: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人民法院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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