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警抢夺记者摄像器材

去年12月12日,在易门浦贝一名年仅12岁的女童,遭到3名男子轮奸。案件曾因一则《12岁女孩惨遭轮奸 司法机关冷漠处置?》的网络热帖备受社会关注。据受害者家属介绍,案发一个多月后,就在公安机关报请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时,被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3名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此后,玉溪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案发现场进行再勘验,找到新的证据后,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
昨天,是玉溪市易门县一12岁少女被轮奸案开庭审理的日子。这起案件发生在半年前,进入司法程序后曾因证据不足一波三折而备受关注。但昨天记者赶到易门时,听到该案将另改时间进行开庭审理的消息。
“外部嘈杂不适宜审理”
庭审原定于昨早8点30分,由于此前本案备受关注,庭审吸引了昆明多家媒体赶赴易门。记者到达时,从受害者家属及民事诉讼代理律师处了解到:该案没能按期开庭审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感觉又遥遥无期了。”37岁的王卫把头埋在手里,心里很烦乱。他是受害者的父亲,原想今天会有个结果,但没想到还没开庭就又成了等待。昨早,王卫和十余名家人就到了法院门口,3名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也来了二三十人。由于涉及个人隐私,案件没有公开审理。王卫和妻子作为受害者监护人坐在了旁听席上,3名被告的家属没有入场。
8点30分,王卫和妻子进入审判庭,这时已有两名被告到庭,约10多分钟后,另一名被告也被带上法庭。当3被告被要求坐下时,其中一名葛姓被告人突然站起来举起戴着手铐的双手冲着王卫夫妇说:“有你好看呢,整死你。”这令王卫气愤不已,事后他说,当时自己咬紧牙根,没说一句话。
庭内气氛紧张,庭外也不清净。“我们听到外面有人在激烈地争吵,审判长和两名审判员就出去了。”受害者民事诉讼代理律师说,过了一会儿就听到审判员宣布:外部环境太嘈杂,不适宜开庭审理,开庭日期另行通知。整个过程约40分钟,这起案件还没正式宣布开庭审理,就结束了。
当王卫夫妇走出法庭,才发现外面已经乱作一锅粥,记者和法警揪扯在了一起。
庭外发生两起争执
一直站在庭外的一位当事人家属事后对记者说,当天早上法庭外发生了两起纷争。
这位目击者称,第一起发生在8点30分,相关人员进庭以后,受害者家属和被告家属发生了争吵。第二起发生在8点53分,他看到一位记者在法院大厅后侧透过一扇窗户拍摄被法警带着从公共走廊走向庭审现场的一名被告,这时一名法警上前阻拦,双方发生肢体冲突。
据了解,9点10分左右,法院相关负责人拨打了110,易门县公安局龙泉派出所5位民警来到了现场进行调查了解。通过协商,法院归还了记者的相机。
11点30分,在当地宣传部门的协调下,法院、警方、媒体记者共同协商解决此事。
本报记者事后了解到,协调会上,易门县法院副院长杨建明说,这个案件属不公开审理,家属和新闻媒体都不允许进入法庭,也不允许报道。由于记者摄影没有经过申请,而且是记者“强行进入法庭”,法警出于劝阻发生纠纷,为确保被告的安全法警制止拍照。杨建明认为,记者的行为已经干扰了庭审的正常进行,“从保障法庭安全的角度,我们是没错的。”此外,他认为“法官”打人情况不存在。
参与争执的记者认为不存在“记者强行进入法庭”的情况,因为他们都知道这是不公开审理的案子,并没有进入法庭的意图,而且自始至终记者一直都在大厅走廊隔着一堵墙拍照。其次,本案虽然属于不公开审理,但法规只是不允许进入庭审现场旁听,但没有法规禁止报道。
昨天下午,记者从多个渠道联系易门县法院,但都未能联系上。(春城晚报)
玉溪12岁女童遭同村3男子污辱
●3男子为同村人,其中一人21岁,另两人19岁;
●3名嫌疑人被警方抓获,一个月后,却被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后被取保候审;
●易门县觳煸撼啤爸ぞ莶蛔恪钡睦碛墒牵在受害人阴道内没有检出?名犯罪嫌疑人相同的体液;
●家属称,3名犯罪嫌疑人对警方供述:他们对女童实施强奸后,用注射器灌矿泉水,清洗了女童的阴道;
●女童家属向3名被告索赔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共32万余元。
今年春节,一条名为“12岁女孩惨遭轮奸,司法机关冷漠处置?”的帖子出现在各大网络论坛上。称一名仅12岁的女童,遭到3名成年男子6次轮奸,而最终检察机关因为“证据不足”将3人释放。事件被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玉溪市派出一位副市长亲赴易门督办此案。6月18日,易门县检察院以强奸罪对3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女童家属也向3名被告索赔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共计32万余元。
从“证据不足”到被控强奸罪,原因为何?昨日,家属应法院通知,来到易门法院参加开庭,欲寻找答案,但因特殊原因,法官宣布延期审理此案。
事件 3男子轮奸12岁女童
去年12月13日,易门县的王某夫妇照例去打理自家的养殖场。当晚9时多回到家,12岁的女儿玲玲(化名)仍然未归。一家人沿着小镇的大街小巷找寻,但遍寻未果。当晚11时左右,他们报了警。当地派出所民警陪着王家找孩子,直到次日凌晨2时左右,仍然不见孩子的踪影。
凌晨5时10分,玲玲回来了。据王某讲述,回家后的孩子神情惊恐,衣服凌乱,一直喊肚子疼。在父母的一再追问下,孩子才说被人强奸了。“我顿时犹如五雷轰顶,大脑一片空白。”王某说,早上8时他就心急火燎地向当地派出所报了警。
事后,他们从孩子口中了解到整个事情的经过。当晚,孩子在街上炸炮仗玩,被3名男子用木棍从正面击伤头部后拖到一座无人居住的房子背后的草堆上。家长们在找寻玲玲的时候,她也听到了家人的呼喊声,但3名男子威胁她,要是她敢应声,就用木棍敲死她,玲玲才不敢出声。后来玲玲被3名男子轮奸,“一共6次。”大约四五点左右,玲玲被冻醒,摸黑回到了家。
警方很快抓获了3名嫌疑人,他们分别是跟玲玲同村的吴某、艾某和葛某,其中一人21岁,另两人19岁。
警方 证据不足检察院未批捕
王某说,对于孩子遭受的性侵害,3名犯罪嫌疑人当初也是承认的。但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案发一个多月后,就在公安机关报请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时,却被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后3名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王某说,不仅如此,更让他们感到伤心的是,这3名犯罪嫌疑人出来后,威胁他们说要“整死你们,走着瞧!”还说王家诬陷他们,扬言要告王家。
无奈之下,今年1月末,王某写信向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反映情况,还托朋友在网上发布了女儿的遭遇,希望媒体关注。帖子一发,被许多网站转载,一时成了热帖。事情经过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取保候审是五种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并不意味着此案就已经结束。相反,我们将会加大侦查力度,尽快将事情弄清楚,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易门县公安局副局长李贵祥说,当地警方从接警、出警、侦查到报捕,每一步都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办案,在法律程序上并无任何瑕疵。
2月1日,玉溪市派出一位副市长亲赴易门督办此案,当地公安机关成立了专案组,加大了调查取证的力度。3月10日,3名男子因涉嫌强奸罪被易门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易门县公安局还回复了一份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给玲玲一家,称已确认3男子强奸的事实,吴某、艾某、葛某已分别被关在通海县看守所、红塔区看守所、峨山县看守所。
解释 嫌疑人用注射器洗了阴道?
此前,易门县检察院说“证据不足”的理由是,在受害人阴道内没有检出与3名犯罪嫌疑人相同的体液。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呢?
据家属称,3名犯罪嫌疑人后来在接受专案组民警讯问时才供述出骇人听闻的真相:他们对玲玲实施了强奸后,用注射器灌了矿泉水,清洗了玲玲的阴道。案发后,玲玲的处女膜破裂,内裤上有血。家属猜想,犯罪嫌疑人在实施强奸时很可能戴了避孕套,并在强奸后销毁了避孕套。
“事情发生后,我女儿的体型发生了严重的变化。”玲玲母亲徐某说,玲玲原来38公斤,出事后开始发胖,到现在已经55公斤。出事以后,从体型到性格,玲玲仿佛变了个人。王某说,以前开餐馆的时候,他经常会使唤孩子帮忙搭手,活泼好动的玲玲总是高高兴兴地来帮忙。现在玲玲只是成天待在家里看电视,变得容易发怒。
玲玲的遭遇很快就在小镇里传开了。回到学校,同学们都会以此来取笑她,徐某还到学校大吵了一场。玲玲的学习成绩原来在班里属于中上水平,现在已经是倒数了。
指控 3名男子犯强奸罪
6月18日,易门县检察院以强奸罪对3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检察院确认,2008年12月13日凌晨零时左右,吴某、艾某、葛某3名男子喝完酒后放鞭炮。期间玲玲尾随3人后面看热闹,3人产生了奸淫念头。他们上前拖、拉玲玲,用木棍殴打玲玲的头部,强行将玲玲拉到某商品房后对玲玲实施了轮奸。
检察院认为,3人轮奸不满14岁的幼女,应当严惩。此外,吴某曾因盗窃罪于2008年3月20日被易门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08年6月17日刑满释放。“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我心头的一块石头总算落地了,我要看这些坏蛋被判多少年,让我女儿安心。”昨日,王某对记者说。他和妻子也于近日向易门县法院起诉,向3名被告索赔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21743.12元。
易门县法院原定昨日开庭对此案进行审理,但因特殊原因,法官宣布此案延期审理。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的进展。(云南信息报 记者 曹红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