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刷新 上页 下页
中华网论坛10周年 活动专区
跳转到
楼主

陕西一强奸犯摇身变粮食局长 贪污受贿获刑16年

贪污受贿获刑16年

  从强奸犯“漂白”成为县粮食局局长,又因贪污地震救灾粮锒铛入狱……近日,陕西省西乡县粮食局原局长王安武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在汉中市中级法院进行了一审判决,以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判处王安武有期徒刑十六年。

  此前,他曾于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因流氓罪被西乡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毗邻四川的陕西汉中受灾严重,负责抗震救灾粮采购的西乡县粮食局个别官员与粮贩子勾结,发放给灾民的救灾粮短斤少两。为此,西乡县粮食局局长王安武被当地纪委“双规”,随后又查出王安武系列经济问题。

  汉中市检察院共指控六项犯罪事实,包括王安武与该局财务股长兼会计刘凤霞在二00六年十月私分西乡县粮食局粮改款六十五万一千四百五十六元人民币,王安武分得四十五万元,刘凤霞分得剩余部分;王安武、刘凤霞、原办公室主任胡长安共同私分公款一点六万余元;王安武与胡长安私分公款两万元。

  汉中市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安武、刘凤霞、胡长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者共同侵吞公款,三人的行为均构成贪污罪;王安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决定以单位的名义将公款一百万元给供其参股的公司使用,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王安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贿赂五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

  一审法院作出判决,王安武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数罪并罚,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

  此外,同案的原该局财务股长兼会计刘凤霞被判刑七年,原办公室主任胡长安具有自首情节,被免予刑事处罚。(记者 冽玮))★ 


更多作品级别:驿丞等级2等级2积分:145
为什么有污点的人还能当干部????为什么啊????

更多作品级别:驿丞等级2等级2积分:147
都是什么啊这样的干部出现一次就应该终生不得参政!!!

更多作品级别:驿丞等级2等级2积分:148
一个曾经犯过错误的干部,给他一个机会被重新“录用”,如果还犯错误那是谁的错呢?

更多作品级别:二级士官等级4积分:403
操!

更多作品级别:四级士官等级6等级6等级6积分:1074

请求对干扰举报人网上举报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
贪官又要栽脏陷害我 并控制中华网不让我改编

尊敬的领导:
贪官控制我电脑不让我在网上举报或发网上求助举报贴。例如:2009711日中午1230分左右,我要在中华论坛《“流氓”局长涉贿被判刑》帖子的2楼发表“不管遭受多大的冤屈,我终生都跟党走---吴强敏”和“ 请求对烟台市委常委 副市长刘树琪依法立案”等文章。但贪官控制我电脑不让我改编(我在上网时电脑常被控制帖子被掺改)。(我的文章直接发表不上,必须采取二次改编方法才能发上,现在被干扰也改编不了了,网号也登陆不上了,我在中华网笔名叫“林海仙人”。)我的文章内容请见:http://hi.baidu.com/bbbttt666
我请求纪委、检察、公安、等部门对干扰举报人网上举报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
请求人(真名):山东省蓬莱市财政局 吴强敏
  
电话:13583503386

 

 

 

上报通缉证据和材料是假的 强烈要求公开质证证据

不管遭受多大的冤屈,我终生都跟党走--吴qiang敏
  
 尊敬的温总理、山东省委姜异康书记:
 你们好!我们全家10多人依法到北京及省市走访无数次(每月都到有关部门去):“要求公开质证证据和将开除党职及工职的决定与本人见面”。燃而,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诉求却始终得不到答复意见,并让我们跑了10年;不知还要折腾我们到多久...。贪官怕暴露伪造的假证据和材料,操纵有关人员对我们的诉求避而不答,并继续栽赃陷害我。贪官先是派一些妖女化装成上访的向我献媚,企图给我栽脏流氓罪。当阴谋被我识破后,又雇用一些人跟踪我登记,不管我走到哪个部门都被跟踪当时消掉登记号。贪官仅将我登记的号消掉还不满足,又勾结敌对势力(贪官与敌对势力是一丘之貉)假装成国内外名报记者,以采访我及家人为名,企图载脏陷害我与敌对势力有联系以达到给我扣上对党不满或反党的帽子。
 举报贪官不是反党,贪官永远代表不了党!我(举报人)在这里公开叫板贪官:“你敢不敢当着领导和全国人民的面公开质证证据?
 我在走访无数次得不到答复后,万般无奈只好网上发帖暴光、举报、求助。燃而举报帖子发出后,又被贪官使用各种手段及利用公共权利通知网站将该贴删掉。同时贪官还指使有关专业人员控制我的电脑不让我网上举报和暴光,并使用高技术篡改我帖子内容栽脏陷害我。为防举报贴子被屏蔽及再次被封杀,我只好用同音字或英文代替真名发贴;主贴发不上只好在回复栏发贴(如在中华网的户名叫“天涯小草”,通过二次编辑的方法在主贴楼下发表举报贴子,现在也发不上了);在这个城市网络发不上就跑到另一个城市发贴。而今我为举报贪官已跑遍大江南北百多个城市网吧发了上万次贴,但最终都被贪官使用各种手段封杀了该举报贴。是谁剥夺了人民的举报权利和说话权利??
 贪官使用上述手段见我仍不屈服,近期又再次威胁我“你会自杀的”。我在这里向领导和全国人民声明:在被通缉7年的苦难日子里我坚强的走出来了;再狱中几次险被贪官按上“自杀”的名称命丧黄泉,经过九死一生我闯出来了;在被追杀10年的险情中,经过智搏和游击我斗过来了。我能有这样的坚强精神和毅力,靠的是对党和政府的坚定信念和求生的欲望。而今部份罪名已撤销,使我精神更加饱满和焕发,生活更加振奋和乐观;身体更加强状和健康。如再发生不测,那就是贪官又一次上演“自杀”和迫害所致。

  我在这里以一个老共产党员的身份再再次向党和全国人民宣誓:无论贪官如何栽赃陷害我、不管我遭受多大的冤屈、都改变不了我永远跟党走及忠于党的信念和与腐败分子及敌对势力斗争到底的决心。我敬请全国人民关注此案。
 我现在这里向领导和全国网民及专家呼吁和求助:
 1.请讨论利用公共权利封杀举报帖子是否违法?
 2.请求将开除党职及工职的决定与本人见面

 3.请求公开质证证据:
  (1)、我被押在蓬莱市看守所时,共做了两次笔录。第一次是公安局张波拿事先写好的笔录让我签字。我看完后,发现让我回答的“是”后面留有空行,我当场就拿笔要把空行划叉割掉,张波不让割,说做笔录都是这个样式。我说财务上做凭证时有空格都割掉,张波说这个与你们财务不一样;无奈我只好在笔录上签了字。第二次是时振宇拿着事先写好的笔录,说你写给有关部门举报孙维家的信,我们准备转给纪委,你签个字吧。我看时振宇第一页笔录上半截全是中央等各部门的名称,下半截全是空的,我就要在第一页上半截问话后面签字,时振宇不让我在那里签字,让我把名签到第二页上。这样第一页下半张全是空的。通过公安局治安科不让我到上面走访,并两次把我拘禁在掺驾疃基地等地方做笔录时,我发现做笔录不是像张波和时振宇那样可以留有空行。现在回想起来,张波和时振宇这样做有事后填空伪造假供词的嫌疑,其他证据更有造假的嫌疑,我强烈要求让当事人公开质证证据。
 (2)、开除党职和工职的证据和材料系伪造的。根据《党章》第41《国家公各员法》第13条及第57条等规定,我强烈要求处分决定与本人见面并公开质证证据
 (3)、上报通缉证据和材料是假的。贪官为了将举报人致于死地,使用各种手段伪造证据和材料上报公安部将我列为A级逃犯。为了掩盖伪造假证据和假材料的犯罪行为,不仅始终不让我质证证据,还向领导汇报假情况。我在这里再再次问蓬莱市公安局你敢不敢把证据摆在阳光下让当事人公开质证?!几万万人民在关注和等待回答(已等待多年了)!!
 4.请求对举报问题给一个答复意见,请求对中共烟台市委常委 副市长刘树琪依法立案。

5、请全国网民给我舆论支持并帮助我转发帖子传递给领导(详见
   党中央反复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规范执法行为。上访是既耗人力物力财力,又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事情。从心里说,我们一万个不愿意上访。可是,我们不上访谁来给解决问题呢?我们申诉、举报、控告了9年多共发出6000多封次信件和本人亲访上百次,却始终得不到答复意见或任何告知或“信访三见面”。而贪官却伪造假材料向领导汇报说“该案已经办结当事人满意”,同时又威胁我“如再告就劳教你两年。”贪官这是在故意制造不安定因素逼着我们上访,这也是俺无奈的选择。
  举报人:鲁 蓬莱市财zheng局 wu强敏 吴强min
  
  

    2009年 7月 10日
http://hi.baidu.com/bbbttt666http://hi.baidu.com/ywt968


您的帖子被网贴难难于2009-07-12 06:24:31编辑过
更多作品级别:上等兵等级2等级2积分:104
党啊!悲乎哀哉。

更多作品级别:一级士官等级3等级3等级3积分:214
00

跳转到


活动聚焦

论坛热点

论坛精选

科技推荐

趣游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