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市芙蓉区南湖大市场的一间矮小房内,今年24岁的何秋微两姐弟和母亲暂时借住在姨妈租来的这间屋子里,残废的母亲杨安芝半躺在床上伤心欲绝。
杨安芝一直眼泪未干:“多少钱都换不回老公的命,我们只希望能讨回公道,同时也希望有良知的中国人能帮忙打抱不平。”何秋微表示,因为耽误了治疗,母亲杨安芝的腿已经不能弯曲,后半辈子都需要有人照顾。
因不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月13日下达的关于韩国肇事者崔昶根刑事一审判决,今天,作为长女的何秋微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书。另外,何秋微还向长沙市人民检察院递交了《申请抗诉书》。她说,“希望法院真的可以量刑而判。”
据了解,此案因是湖南首例外国人交通肇事案件,倍受媒体和社会各界关注!
无证超速驾驶致一死一残
2008年7月12日下午4点钟左右,韩国游客崔昶根在参加完其哥崔成根的婚礼后,驾驶着从其哥处借来的现代轿车行驶至长沙县星沙镇黄兴大道与潇湘路的交叉路口,因车速过快,没有驾照的崔昶根迎面撞上了正常行驶中的何全亮驾驶的力帆牌三轮摩托车。
三轮车司机何全亮当场死亡,而坐在车斗里面的与其一同外出拉潲水的妻子杨安芝被撞飞11.5米,接受相关治疗后,杨安芝落下了九级残废。
后经交警认定:肇事者崔昶根负主要责任80%,死者何全亮负次要责任20%,其妻不负责任。
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仅赔偿16万
2009年1月13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一审判决书。
判决书表示:被告人崔昶根犯交通肇事罪,判拘役四个月十七天,即到一月十三日止;被告人崔昶根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十六万;驳回原告何全长(死者何全亮兄弟)的诉讼请求。
据判决书表明:崔昶根,男,40岁,韩国釜山人,来长沙旅游并参加其哥崔成根的婚礼,其他不详。
而据了解,崔昶根的哥哥崔成根,是湖南钢化玻璃公司(HEG)老板。
何秋微不服判决向高院提出上诉
在今日递交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检察院的《申请抗诉书》中,何秋微介绍道,其父何全亮于2005年起在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承包养猪场,2007年搬至长沙黄花镇承包经营当地村民梁军的百头大型猪场。事故发生时,猪场拥有生猪一百多头,年纯收入2007年30万元,08年上半年15万元。且能提供出的证据有当地长沙县黄花镇长丰居委开据的证明、村民梁军签字按印、黄花镇兽医开据的养猪数量证明、事故后猪场养猪数量录像。
按一年收入10万元计算,何秋微表示,肇事者崔昶根应赔偿200万元,扣除20%的次要责任,应赔160万人民币。“在考虑肇事者的承受能力后”,何秋微说,“我们只要求赔80万人民币”。
最让何秋微气愤的是在索赔以及交涉过程当中,被告方态度的傲慢无礼,伪装“听不懂中国话”。同时,在判决书第一页,原告明明为“何修清”,而在第八页变成“杨修清”的法院方面出现的明显的错误等,让何秋微觉得“相关人在藐视法律”。
“我们恳请检察院支持抗诉。”
德国男子北京酒后驾车致2人死亡伤者家属各获赔80万
2007年6月24日,德国籍男子舒马龙酒后驾车,在北京顺义区京沈路北空路口北侧越过道路中心线逆行时,造成两人死亡的惨剧,事后他赔偿死者家属各80万元。二中院以交通肇事罪从轻判处舒马龙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