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了牛奋的帖子后,甚为感慨。
中华文明中的很多优秀的东西,就是因为这个令人又爱又恨的“秘方”导致后人永远不能获得了。
封建的家族思想,传男不传女,一切好的东西只传授给嫡系的子孙后代,若不幸无子,承祧乏人,那么那种技术(权且这样称呼罢),就只能“烂在肚子里,带进棺材里”!
封建的家族思想,传男不传女,一切好的东西只传授给嫡系的子孙后代,若不幸无子,承祧乏人,那么那种技术(权且这样称呼罢),就只能“烂在肚子里,带进棺材里”!
古代的地动仪,越王勾践剑,高深的铸造技术等等一系列令人叹为观止的好东西,因为“秘方”,现在早就不能复现了。原因是这些秘方在当时的制度下,一旦他人获得,自己就没有获利的空间(或自己的优势就没有了),导致不轻易传授他人,就是师徒而非嫡系,还有令人诟病的留一手的“传统”,实在叫人无法可想。
反观西洋,如美国发明创造十分发达,这与这个国家的专利保护制度十分的发达密切相关!同样是为了保护原创者的利益,洋鬼子采用“专利权”来保护发明人:一项专利技术,即使他人知道它的原理,但若未经专利人允许,也不得随意滥用!但支付一定的专利费用则可以使用,这样保护了原创人的利益,同时这一技术也得到保存与继承。
我们的秘方保护方式是把防人防己的双刃剑,这一点,我以为要充分吸收洋鬼子的专利保护方式,将我们的很多优秀的的技术,采取严格的措施,申请专利保护。
要是早这样,我们的景泰蓝技术,我们的宣纸制造技术,我们的徽墨制造技术,我们的火药制造技术等等,都可以一边申请专利保护,一边放手大力发展,也就不会洋鬼子偷偷学去了后,再深入发展,反而超过了我们!
以上只是个人的想法,大家积极发言吧。
您的帖子被四〇四九于2009-07-26 17:44:55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