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国家当初开放房地产市场的初衷是什么?是让居者有其屋,不断提高公民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推动小康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那么现在的房地产市场现状是否符合国家搞活房地产经济的目的和初衷?
没有开发周期限制,使得房地产改革背离了改善中国公民居住条件的根本目的以及初衷。有激励也必须有约束,这样才能使国家经济建设沿着可控轨道向前发展。而某些方面约束政策的缺失,必然导致贪婪的物欲和贫富矛盾的激化。
目前的地王现象、开发商捂盘惜售、房价虚高不下、房地产相关产业产能巨量萎缩、官商勾结投机倒把、银行无序盲目贷款等种种表现无一不是因为法律层面上从来没有对房地产开发周期进行硬性约束所致。如此恶性循环将造成巨大的经济黑洞,已经对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造成了巨大的隐患而必须加以科学规范。否则一旦泡沫破裂将对国民经济发展造成空前的严重损失和倒退。
建议:如果国家法律硬性规定每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3年,则银行在考虑贷款时可根据当前房地产市场需求就有了放贷的参考依据。房地产商从拿地到建成商品房销售的工期则会越短暂,尽量多留出时间来进行销售工作。
如果房地产商在法定开发周期内不能完成土地开发的;地方政府在清算出银行贷款成本后有权按照法律规定无条件取回地皮使用权。
如果房地产商在法定开发周期内不能完成开发和房屋销售的;银行有权按照贷款合同协议内容无条件取得该房地产的全部产权并有权对剩余未售出房产进行公开拍卖。
一句话,国家只给房地产开发商3年时间进行商业活动,而3年以后开发商除了对售后服务承担法律义务以外,所有的经济活动均与该开发商无关。
针对房地产商使用雄厚财力自购该项目剩余闲置新房用于转手销售的现象。
国家应预先出台相关法律(二手房买卖管理办法):对所有超出开发周期进行销售的房地产商品房一律作为二手房销售,二手房的房主必须是公民个体,二手房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新房的60%,以此加以限制。
违者将处以100%罚款并处没收非法所得包括该房产内容。严厉打击投机倒把的房地产经纪人和组织。
建议2009年底以前由国家出台上述相关法律文件,让关系全体国民利益的房地产经济真正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做到科学可持续健康发展。
把国有金融机构作为一个整体有机结合。建议国有银行贷款系统联网和公民实名身份、公民信用度等分支系统统筹监控,严厉打击任何组织和个人巧立名目违规从多家银行多次借贷行为和个人二套住房外违规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