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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罗中华走进国务院举报湖北大贪官胡宏新(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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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社会,广大国际社会:
特此声明
湖北省荆门市国税局公务员 罗中华
电话:13797929888
身份证号码:420800196506281831
2009年4月6日
湖北省荆门市国税局局长胡宏新买通上级
贪污腐败最新犯罪事实的
举 报 信
一、湖北省国税局向我罗中华作出的“信访事项告知单”。其没有完全否定我举报胡宏新的违法乱纪的事件,却从重就轻地加以掩盖。具体详见我的“特殊情况紧急反映!!!”一文。
二、下面是最新对胡宏新违法乱纪的举报:
1、2007年胡宏新对省国税局划拨的一台皇冠新车,他使用不到一年轿车装璜费一次就高达7万元之多,不难看出其贪污腐败之一斑。故举报查处。
2、胡宏新铁杆司机杨栋2007年有一次报销餐费高达6万元之多。请问胡宏新吃到那里去了。这难道不是贪污腐败吗?中央三令五申禁止的事项,在胡宏新这里不值一文,难道不是违法乱纪吗?请求上级回答给我。
3、国税局十几台半新和较新的轿车,不经过公示和公开拍卖的法定形式。均由胡宏新一手贱卖给亲朋好友,从中牟取余利。明目张胆违法、违纪已达到极点。湖北省国税局视而不见不查不办,官官相护。
总之,试看党纪国法在胡宏新贪官手里如何被玩弄,试看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国家税务总局惩治腐败的力度如何在中国领导层展开,给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卷。
此致
湖北省荆门市国税局公务员
举报人:罗中华
湖北省荆门市国税局局长胡宏新利用职务之便:掌控人事大权,一手遮大,暗箱操作,在安插亲信的同时。大搞权钱交易,为所欲为,违规录用安排临时工十余名,在全局上下,乃至社会造成极坏影响,他的所作所为达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一、杜撰材料,以假乱真,将自己的亲属以 假手续、假档案,从林业局调入国税局,顺理成章地招为胡专用司机,以达到安插亲信,贪污腐败到司机封口的目的。
二、只手遮天,以图报恩,胡将自己的一位亲戚,(王新)的儿子,违规招录为正式职工。因为王新曾经为胡宏新雇凶打我,竟冒天下之大不韪,不顾局里其他成员的反对,于2008年元月份,强行将其之子安排进了国家税务局正式职工:
三、顶风作浪,以权谋私,在省局下达精减人员,局里100多名临时工都还没有妥善安置解决的情况下,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规违纪,于2008年3月份,又强行招录十余名临时工,在全局上下造成恶劣影响,有的干部职工敢怒不敢言。特别是正在清退的临时工当中,他们感受的只有黑暗、黑暗!给和谐的社会里埋下了不和谐的隐患;
四、另外,胡宏新为对我打击报复,串通公安局非法抓我和不办理胡局长雇凶打我之案件,胡宏新利用职权之便,给公安局在三三0水泥厂打招呼,买卖报废的火车头,从中牟取暴利和好处。
试问,这哪里是国家税务局,这分明就是胡家税务局。胡究竟想把荆门国税局搞成什么样,人们都试目以待
湖北省荆门市国家税务局 罗中华
湖北省荆门市国税局长胡宏新以权谋私的
举报信
二、胡宏新通过弄虚作假将他的司机扬栋由临时工转为公务员,省局迫于压力要求他马上废止其公务员身份,他欺上瞒下,报告省局已经废止,而到现在为止一切待遇却没变。
三、胡宏新将他老婆的外甥王兴,从东宝区局调到市服务中心任副科长,任分管后勤财务,然后有提成正科级。王兴的儿子从部队复员后他又通过市局人事科以所谓竞争上岗的形式将省局分配给荆门唯一一个复员军人安置指标通过巧妙操作给了王兴的儿子,由于市局的暗箱操作,激起了国税系统内部一些复员回来在家待业的干部子女的公愤,为 了平息事态,他有安排了上十个复员军人参加了工作,其中东宝区局安排了三人。
举报人:湖北省荆门市国税局公务员
罗中华
2009年6月28日
控告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故意袒护、包庇隐瞒
荆门市国税局局长胡宏新、滥用职权、非法侵吞
国有资金、违法安置录用编外亲戚、贪污腐败
犯罪事实、并打击报复迫害举报人、枉法告知、
违法违纪的违法行政事实!
控告人不服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的信访事项告知,依据国家信访条例之规定,依法向上级提出控告。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的告知书,既无法律依据,也无事实根据,纯属官官相护的枉法告知。
一、胡宏新为了达到贪污腐败之目的,给自己的司机杨栋用假手续转为国税局正式职工,杨栋荆门人, 2002年以前,还是个无业游民,胡宏新在担任仙桃市国税局长后,将杨栋招为该局临时工,(工资表佐证)并为自己开专车,2004年4月份胡宏新调到荆门国税后,又把杨栋带到荆门,2005年5月份,胡宏新一手操办用假手续,假档案,假编制把杨栋从荆门市林业局,调入荆门国税局成为正式职工,杨栋在林业局一天班都没有上,(工资表及档案均有据可查)。此事件的发生,给荆门国税局人事制度造成极其混乱的局面。2002年国务院及总局和省局多次下发文件,要求清退国税系统临时工,由于胡宏新违法徇私引起民愤,2007年市国税局在两次行文清退临时工的工作中,大部分知道胡调进司机内情的人相互攀比,并联名上访省局,最后导致清退工作流产矢折,至今仍有173名临时工无法清退,并在省局不认可人事指标的情况下,享受与正式职工同工同酬的待遇。为此,给单位和职工带来了资金分流,待遇不公等严重后果。造成国家政策不能落实,给国家带来严重后患。
二、胡宏新的亲戚王磊,被招录为国税局正式职工的黑暗内幕:
三、胡宏新利用手中特权,勾结公安领导非法倒卖国有财产,牟取暴利。
荆门市三三0水泥厂是属大型国有企业,在专用铁路货运线上,有一个将要报废的火车头,胡宏新得知后,见有利可图,就勾结荆门市公安局某领导,要倒卖此火车头,他给三三0水泥厂领导打招呼,要求最低价交易,水泥厂领导见他是国税局领导,就以极其便宜的价格送给了他,让他们牟取暴利,上百万国有资产,白白的流进了胡宏新的私囊,胡宏新勾结公安局迫害举报人。
自2007年开始,控告人以铁证如山的事实,向各级政法、纪检机关举报揭露胡宏新的违法乱纪的犯罪事实,胡宏新拒不向上级机关坦白自首认错,反而有残酷的手段,打击报复,残酷迫害举报人企图掩盖犯罪事实,逃脱法律制裁。
2007年5月25日,控告人在胡宏新办公室反映问题,胡宏新气急败坏的辱骂控告人,控告人情急之下,不小心打碎了一个不值十元钱的花瓶,胡宏新以此为由,指使公安机关对控告人非法拘留7天(此案已被中央政法委督办)。
2007年11月8日,控告人在市政府门口,胡宏新指使王磊的父亲把控告人骗到国税局大门口,三个保安对控告人拳打脚踢,并扬言要整死控告人。
2008年6月9日,控告人到北京国家税务总局举报,胡宏新派坐牢回来的刘明德来北京威胁控告人,要用刀子捅死控告人,控告人回家后,他们又把控告人拘禁在山上,胡宏新的内弟彭荣华(晚上十二点)威吓控告人一个多小时。并扬言断掉控告人的双脚。
2008年8月6日,控告人在北京国家税务总局举报,控告人回家后,他们又把控告人非法拘禁了53天。
2008年11月12日,控告人在北京国家税务总局举报,胡宏新派人将控告人绑架回家,并非法拘禁了控告人70天,直致春节2009年1月24日才释放。为了举报胡宏新腐败分子的犯罪行为,举报人历尽千辛万苦,万般磨难。
但达到的是上述被控告人的官官相护,暗箱操作的枉法告知,万般无奈,再次进京,特向中共中央国务院、中纪委、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控告,请予受理,依法秉公批复、督办。
综上所述:是提出控告的事实真相,其直接影响司法公正、侵吞国家资产、贪污侵权国家公务人员合法权益的是上述被控告人。身为国家行政官员,本应依法行政,然而,却违法行政,故意袒护包庇,滥用职权,编外亲戚,并作出枉法告知。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处罚条例,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九条之规定,应依法撤销腐败分子胡宏新的职务,追究其责任,并立即恢复举报人的工伤待遇、补发工资及一切经济和精神损失。为了维护国家政策法律的神圣尊严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纪委、国家税务总局依法秉公批复,并责令、派员、专案、督察、督办。为民作主,将不胜感激!!!
此 致
控告人:罗中华
湖北省荆门市国税局公务员
二00九年四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