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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原谅我的看笑话心态 胡斌服刑 哭着证明真身(图)

 

 

昨天上午10点45分,杭州“5·7”飙车案肇事者胡斌被押送至杭州某监狱,开始了他3年刑期的正式服刑。

“这辈子我都会愧疚”

昨天下午,在监狱会见室,穿着囚服、戴着眼镜的胡斌在狱警的监视下坐在了记者面前——案发两个月后,首次面对媒体的他流下了忏悔的泪水。

“案发当时我非常害怕,脑子一片空白,只知道闯大祸了。”面对记者的提问,胡斌第一次坦露事发当时的心境。对于案发后的心态,他连说了几个“对不起”:我很对不起谭卓(案中受害者,编者注),对不起他的父母亲,也对不起我的爸爸妈妈,给双方的家庭都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这两个月在看守所里,我一直在反省自己。这辈子我都会觉得愧疚的。”

“一人做事一人当”

此案审理中,网友曾对出庭受审的胡斌是否“真身”提出怀疑,主要理由有两点:一是长相和在事故现场拍下的照片“判若两人”,二是他“突然戴上了眼镜”。对于前者,法院方面已经作出解释——胡斌进看守所后生活变得有规律,发胖了,所以看上去和之前不太像。至于在出事现场没戴眼镜、受审时成了“眼镜男”的疑问,胡斌昨天自己作了解答。

胡斌说:“没必要找替身,一人做事一人当,如果我真的想找替身,当时出事我就会逃逸,我既然在那边等交警处理,就不会去找替身,可能我的形象变化给网友带来了一定的误导,发型变了,体重也有所增加。”他说,自己有些近视,庭审时戴了一副黑框眼镜,而事发当时,他戴的是隐形眼镜,让网友造成了误会。为了证明真身,他还展示了右臂上一道白色的长条疤痕,他告诉记者,“这是初三时留下的。”据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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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以为就你一个人看笑话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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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鸟!没能拿到黄金侠的人头!这个狡猾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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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很多人要失望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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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醉了我谁都不服,我就扶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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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是不飚车撞死人,然后还在死者旁边轻松聊天,那压根就没这事了.

现在知道后悔了,迟了

你丫的,车撞墙上,你知道转弯了.

鼻涕流嘴里,你知道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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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一下,其它头我是不要的,自己留着玩吧,生来不吃头,什么鸡头鱼头猪头鸟头一概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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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以下是飞虎十三在 2009-08-01 11:52:47 发表的:

他要是不飚车撞死人,然后还在死者旁边轻松聊天,那压根就没这事了.

现在知道后悔了,迟了

你丫的,车撞墙上,你知道转弯了.

鼻涕流嘴里,你知道甩了

该判刑判刑,他没有在死者旁边轻松聊天,这个应该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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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那个头不要也罢,毫无价值,什么鸡头鱼头猪头鸟头龟头多少都还能起点作用,他的头只堪做肥料,放5000年做化石都不行,后人考古会认为这个脑残的化石不够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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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觉得判罚轻了!!有钱就可以草菅人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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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说话,我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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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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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就是因为戴了眼镜看起来不像引起的,眼镜一摘做个对比让人看个清楚,一下子就真相大白了。很简单的事情搞得这么复杂还不得要领,最后还是不能令人信服。  
      “权威媒体”为什么始终不将摘掉眼镜的照片刊出来?是没脑子想不到,还是故意不这么做?
        就这种处理事务的水平和手段,想不让人质疑真的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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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上那斯,怎么看都觉得令我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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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楼主辛苦╠╣再接再厉╠╣拜读帖子╠╣暂不评论╠╣拿分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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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觉得判罚轻了!!有钱就可以草菅人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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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老是和谐我的回复?我的回复没有任何不当言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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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就是因为戴了眼镜看起来不像引起的,眼镜一摘做个对比让人看个清楚,一下子就真相大白了。很简单的事情搞得这么复杂还不得要领,最后还是不能令人信服。  
      “权威媒体”为什么始终不将摘掉眼镜的照片刊出来?是脑细胞数量不够想不到,还是故意不这么做?
        就这种处理事务的水平,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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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尾巴狼之类的都没声音了,出来表个态吧,是不是该反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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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本没有错,质疑到失去理智集体癔症 可谓空前绝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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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的是 网上有专门以摧毁中国Z/F公/信力为目标的势力和一群跟着指挥棒乱转的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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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结束了,网络对该案的影响已接近防碍司法公正的地步了,如果胡的父母不是有钱人,有那么多人关注他吗?也给他一个活下去的空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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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就不是同一个人,某些总是说同一个人,不是眼花,就是拿人家嘴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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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件事情太荒唐了!
乱哄哄的一群傻鸟不停的生产一些苍白无力、荒唐可笑、漏洞百出、逻辑错乱的所谓证据,下面乌泱乌泱一大坨打了鸡血亢奋中的无头苍蝇一样乱转的2B们,为每一个荒唐的证据欢呼雀跃奔走相告,对每一个理性的声音唾骂诅咒。
然后,事情一如既往的被敌对势力利用,境外霉体开始“客观公正”的报道,凤凰开始有人不断出来暴料,轮子也活跃起来了。接着,张礼礤(礤 读音:cǎ 解释:把瓜果等擦成丝状,好恶搞的名字)出来了,一个有名有姓有照片但是十三不靠的信息,怎么可能是普通网友的的杰作,一个长相差别大、名字恶搞的假消息居然又博了个满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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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从一开始,我就报定了看笑话的心态,事情太荒唐,稍微理智一点就能看个真真切切。
从私心讲,希望傻鸟们闹的大些,再大些,捧的越高,摔的越重!整个戏法太简陋了,不拆穿则已,一拆穿就是底(儿)掉!这个笑话搞大发了!
不狠狠的摔个大跟头,这些义和团永远进化不成太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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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狠狠的摔个大跟头,这些义和团永远进化不成太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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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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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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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以下是我自横刀向天啸!在 2009-08-01 16:06:39 发表的:

不狠狠的摔个大跟头,这些义和团永远进化不成太平军!
在这里我闻到了一股狗的味道,不信大家都来闻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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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之后难再有岳飞了!但,秦桧之后却还会有秦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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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我闻到了一股狗的味道,不信大家都来闻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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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本没有错,舆论监督是民众的权利,互联网是发挥监督作用的好工具。
但是工具就是工具,就如同刀子,可以割除肿瘤,也可以杀人害命,不要一相情愿的把它抬高为正义的化身。监督不能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要有点观察分析的能力,而不是一味的人云亦云,乱哄哄唯官唯富是反!漫骂和造谣充斥其间,搞黑搞臭公检法成为一些人的目的!舆论的一边倒是此事件发生发展的根源。官僚主义作风是应该批判,应该反省。但是本来应该“影响中国”的一群人,举着舆论监督的大旗,做着有违背实事求是的事情,在事件大白于天下的时候,没有任何的反省,对于没有得到“标准答案”耿耿于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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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以下是苍山夜雨在 2009-08-01 16:34:47 发表的:

在这里我闻到了一股狗的味道,不信大家都来闻闻........
心胸狭窄的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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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往往是在少数人手里,而少数人必须服从多数人,到头来真理还是在多数人手里,人云亦云就是这样堆积起来的。第一个人说一番话,被第二个人听见,和他一起说,此时第三个人反对,而第四个人一看,一边有两个人而一边只有一个人,便跟着那两个人一起说。可见人多口杂的那一方不一定都有自己的想法,许多是冲着那里人多去的。
 
事实再一次证明说这话的是个人渣,但这话说的太真实了,太露骨了,让人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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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第一次看见戴眼镜的人擦眼泪水不取下眼镜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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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广大网民”认为他是替身,那就一定是替身!没有什么可争辩的!事情一定不能善了,一定要把真的找出来!“广大网民”认为该判死刑就要判死刑,没有商讨的余地!因为这是“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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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有权利质疑,被质疑方有义务解释证明。
不要一看质疑错了,就惶恐不已,或者兴奋不已、一副幸灾乐祸的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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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气本是无形见,诗书更在笑谈中。横批:快意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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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以下是叛徒工贼在 2009-08-01 12:32:19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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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有权利质疑,被质疑方有义务解释证明。
不要一看质疑好像错了,就惶恐不已,或者兴奋不已、一副幸灾乐祸的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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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气本是无形见,诗书更在笑谈中。横批:快意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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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以下是微风之夜在 2009-08-01 17:25:38 发表的:

既然“广大网民”认为他是替身,那就一定是替身!没有什么可争辩的!事情一定不能善了,一定要把真的找出来!“广大网民”认为该判死刑就要判死刑,没有商讨的余地!因为这是“民意”!
说得很对! 广大网民的意见就是民意,网民们说什么就是什么,网民们的眼光是雪亮亮的,网民们从来都没有网络暴力,网民们说谁是假的谁就是假的,网民们说谁是枪手谁就是枪手,网民们就谁CNN谁就CNN,网民们说谁是狗谁就是狗。总之网民所说的一切话都是真言、都是真理,不可驳辩。

您的帖子被道尔一号于2009-08-01 18:08:5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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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看小人得志了。不过你别高兴的太早,此事还没结束呢,不信你就等着瞧。谁笑到最后谁才笑的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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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以下是中国樱花(皖太和)在 2009-08-01 17:34:58 发表的:

公众有权利质疑,被质疑方有义务解释证明。
不要一看质疑好像错了,就惶恐不已,或者兴奋不已、一副幸灾乐祸的嘴脸。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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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家没有孩子,谁家的孩子能不犯错?非要毁了他不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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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迎霜雪 傲骨不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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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没错,胡乱质疑就不对了,不允许质疑就更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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