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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杭州飚车撞死人之后,又发生醉酒驾车撞死斑马线上的打工女的案例,同飚车案的罪犯仅判3年相比,这位醉驾撞死斑马线上的打工女的罪犯,又得到轻判,仅判2年3个月。很显然,金钱的补偿,又成为罪犯逃避法律严惩的武器。可以说在金钱面前,杭州的法律和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尊严,已经变得一文不值。杭州从过去的旅游天堂,变成驾车违法和金钱可以买命的犯罪天堂。连续几起恶性的驾车伤人,危害公共安全的恶心犯罪案件被轻判,成为杭州之耻,更是中国法律之耻!!
可以说无论在城市街道飚车,还是醉酒驾车,都是一种置他人生命安全与不顾的,恶意危害公共安全的恶心犯罪行为,是一定要重判的。在加拿大,醉驾伤人致死的最高刑罚曾为入狱14年,致人伤残为入狱6年,但现已分别提升为无期徒刑和10年监禁。在中国居然醉驾致死,只判两年,简直是对公民生命权的侮辱。
醉酒驾车上路,无论是对路上的其他车辆,还是对行人,都是巨大的生民威胁,这些人的行为,和谋杀有着同样的危害。仅判2年。这是不可原谅的。希望中国尽快修改法律,醉驾和驾车肇事后逃逸,都应该按照谋杀和故意伤害罪,来严惩。不要让金钱的补偿,来侮辱中国的法律,不要让金钱成为某些人逃避或减轻法律惩罚的帮凶。执法者和制定法律的人,请维护法律的尊严,不要让中国法律在金钱面前,被彻底玷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