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日前发生煤矿施工纠纷,有媒体在报道事件时使用这类刺眼用语,引起省委宣传部的关注。除了媒体,当局还要求各级政府“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不能一味指责群众”。
据云南网报道,云南省陆良县日前发生一起在建煤矿与当地村民因施工引发的纠纷,百余群众与维持秩序的民警发生冲突。事件发生后,当地个别媒体记者在采写新闻报道时,按照惯性思维在稿件中称“不明真相的群众在一小撮别有用心的农村恶势力煽动下,围攻煤矿施工人员和公安民警”,“村民阻挠施工影响工程进度”等。
据报道,云南省委宣传部发现这些“刺眼”用语后,当即提请有关媒体予以纠正,并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新闻媒体在报道和评价突发公共事件时,不得随意给群众乱扣“刁民”“恶势力”等帽子,禁用、慎用“不明真相的群众”和“别有用心”“一小撮”等形容词。
通知明确指出,各种公共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虽然诱因复杂,但往往与党委政府决策不当、工作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有关。大多子数群众的共同诉求都有合理的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不能一味指责群众,甚至给上访群众乱扣帽子。
通知还要求新闻媒体,对于没有充分事实依据就给群众乱扣帽子、乱贴标签的行为,即使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提供的新闻稿或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的说法,也应该拒绝报道。
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认为,给群众乱扣帽子、乱贴标签的话语方式,不仅新闻媒体要坚决摒弃,也需要从文件、会议、报告、讲话等官方话语体系中努力清除。
他指出,在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群体性事件的新闻报道中,“官字两张口,说啥就是啥”的官话式表达不仅无助于疏导公众情绪和解决问题,反而时常起到激化社会矛盾、加剧事态发展的反作用;不仅不能密切党和干部与群众的关系,反而把群众与党委政府的距离拉远,甚至推到对立面。
新华社上月刊发一篇署名时评指出,一些地方在发布群体事件的信息时,爱用“不明真相人员”、“不明真相群众”等词句,但说群众“不明真相”不等于真理站在自己一边,反而暴露有关部门没有尽到让群众知道“真相”的职责。
文章还提出,指责参与群体性事件的群众“不明真相”,无异于就说老百姓没有分辨事非的能力,这与事实不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