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9-09-17 17:36:53
随文附送上海市闵行区交通科万科长语录:
张军称自己收入过万,不可能开黑车,对此,万科长强调说,是否
至于执法部门如何界定“非法营运”,万科长的解释是,只要司机和协案人员谈话内容涉及“谈价”,该私家车可立即被视为“黑车”,处罚依据为“非法营运”。
交通科的万科长说,没有雇社会人士诱骗车辆,“没有这种人”。“那很有可能是一部分有正义感的社会人士,是配合执法”。
随文再附送当事人谈话内容:
大队:你是XXX
大队:你看这事就这样吧,就和解了,闹了也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