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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楼主这次真的切切实实感受到霸王条款的不公,决心将此事拿出来等各位网友评一评道理:事情的经过是因为我此前在中国电信广州公司搞了一个包年的宽带套餐1380元/1M的那种,本来今年十月一号到期,但我老婆不知为什么这么急,还没有到期就在9月14号就将下一期包年套餐款项打入账号,还在网上营业厅做了续约的确认。但始料不及的是事情发生变化,现在我们要搬回岳母处(岳母家也有宽带),此处要让原主人家收回。我马上打10000号来通知广州电信公司准备办理退装退款手续,遭遇拒绝,回复说就算取消都不能退回款项。我好意外,我下个包年套餐要在10月1号才执行,现在我们还没有享用你的服务,当然可以退款吧,有些地方买楼都有反悔缓冲期呢,还有火车票飞机票还没有使用前都可以退嘛,怎么你这个电信老大就不能退呢?是什么道理?请各位网友评评道理,在各行各业服务不断改进的今天,电信老大还是在抱残守缺,不与时俱进?希望各位网友热烈相应一下,搞笑的是现在我上网投诉的网络还是中国电信的宽带,如果此时此次不能妥善解决,以后也将不得不起码要与狼共舞一年,悲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