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江苏省人民医院专家咬掉耳朵,造成面部器官残损,于先生多次找该省医院交涉,要求解决再次手术整容和精神赔偿费用,遭到该省医院的蛮横拒绝,对方狂妄地叫嚷:“我就这么干了,你尽管鉴定去,去法院告去!” 至今一年过去,法院拒不立案,医学会拒绝鉴定。

20081010,于先生在江苏省人民医院切除了一只小腮腺淋巴瘤,瘤子是一只2立方厘米、约蚕豆般大小的因发炎肿大的淋巴结。该院颌面外科张主任在手术时违规,没有缝合腮腺的筋膜,造成筋膜肌腱堆积在他的面颊和下颌而切口塌陷,腮腺分泌的涎液(即口水)潴留在皮下,而不进入口腔,造成于先生每隔三四天就要抽去内漏的血水,加压包扎40天,整个头面部被裹得像一只粽子,喝水、吃饭、睡觉、说话困难,无法洗脸洗澡,出门遭人惊诧,以为他来自地震灾区。同一病例的其他患者加压包扎仅有三、四天,已经感到相当的痛苦,于先生的痛苦却要多出10倍!而且,于先生的面神经和耳朵神经被切断损坏,半个脸麻木痛痒,脸歪嘴斜,喝水漱口漏水,吃饭塞牙,咳嗽、擤鼻子、吐痰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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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令人不能接受的,于先生右耳的耳垂竟然被反方向折弯150度,被折叠缝入手术的切口里边,留出一小部分窝成为一只高高隆起的肉疙瘩(见图片)。整条切口不是一条线,而是三叉形,缝线的针脚乱七八糟的,松紧不一,在脸腮形成长达10厘米的凹陷。人要脸树要皮,遭到恶意破相毁容的于先生痛苦不堪。同病房的患者拿于先生的手术切口取笑开心,说他被“拳王泰森咬了一口,医生就是泰森。”有的形容说是“伤口像被疯狗咬过似的。”

江苏省人民医院做这样的手术,疯狗一样的水平,收取的医疗费用却达到17千多元,而其他医院同一例手术的费用不超过5千元,并且不存在腮腺漏、面瘫和胡乱缝合的后果。于先生以追求最高医疗水平的愿望,以三倍支出的代价,破财不能消灾,得到的却是破相毁容、再次手术等痛苦。

于先生问诊求医于省内最大的医院,承受的却是专家医生害人,而法院和医学会与医院狼狈为奸,共同坑害患者的遭遇,当庸医打着名医的招牌,向患者伸出虎狼手施加医疗伤害的时候,我们可要提高警惕,千万不要以为走进了大医院,就会有白衣天使的呵护,有白求恩的精湛医术和高尚医德,更不要以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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