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个人财产申报”
----从《河南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想到的
河南省为惩治城市低收入家庭骗取城市低收入家庭待遇,强化对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工作。被认定为城市低收入的家庭,必须按年度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财产变动情况,如隐瞒收入和财产、骗取城市低收入家庭待遇,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取消核定证明,并建立、纳入银行的个人诚信信用体系,记入有关部门的基础信息数据库。10月11日,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了《河南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下称《办法》)。(《郑州晚报》10月12日)。
/来为了严厉打击骗保现象,河南省出台这一规定予以规范非常必要并十分及时。但与《河南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相比,目前对官员财产申报工作存在的缺陷太多。主要表现在:
一、对财产申报真实性没有要求。实际收入的多,申报的数量少,对于申报的真假情况没有任何一级组织对申报情况进行过核查;
二、对谎报漏报现象没有规定。时至今日,虽然谎报、漏报是一个普遍现象。但还没有发现对官员谎报漏报处罚和追究的范例;
三、申报工作限于内部,没有部门协调和监督。申报工作局限于内部申报,没有信访、反贪、纪检监察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和情报沟通;
四、对申报情况没有审查监督。应把问责制、引咎辞职制扩大到监督工作中,建立监督失察责任追究制。监督责任追究,追究监督失察;
五、申报工作有名无实。干部申报制实施至今已10多年,尚未有官员因瞒报、谎报、漏报、不报财产收入而受到处分的现象,申报工作形同虚设。
官员财产申报工作是一项阳光工程,是一项扶持正气的工程,只有“严官”,才能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我们应该防止在财产申报上 “官松民严”的现象。
/来员我们的社会应该是一个干干净净的社会,不应该是老百姓干干净净,官员说不清楚!
我们的社会应该是一个光明正大的社会,不应该是老百姓光明正大,官员遮遮掩掩!
我们的社会应该是光明磊落的社会,不应该是百姓光明磊落,官员言与百姓背道而驰!
我们希望:
老百姓能做、敢做、真做的,官员也能做、敢做、真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