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15日晚23点,央视新闻频道采访中。郑州市人民法院院长,李玉杰,在接受中央电视台访问中,结结巴巴,语无伦次,多次冷场不能回答提问,实在令人感到汗颜。来看看事情过程吧。
/来自中华网社区 club.china.com/
起因,23岁男孩,因女方家庭不同意交往,迷倒女孩,并实施杀害。
本应死刑的案件,因为男方出钱,支付一定赔款,结果被判死缓。
第一次冷场
央视记者问:“是不是说,新的协调办法,只要花钱,就可以买回命??”
李玉杰 “不是的,一般来说,只要性质不恶劣,双方同意协调经济赔偿,才可以。
央视记者追问“那因为不能交往,迷倒女孩,并杀害,这还不算恶劣吗?”
李玉杰 “…………”冷场10秒,“这个,是两个人的事情,这个是两人交往的问题……”
央视记者圆场“您的意思是,因为不是对社会危害很大的,对吗?”
李玉杰“是是,是的!”
第二次冷场
央视记者问:“双方家庭,都是悲剧,但是被害一方,理应得到安慰,除了严惩罪犯,是不是应该获得赔偿。”
李玉杰:“是的”
央视记者问“但是现在是不是这样,判死。但是一分钱也拿不到。要赔偿,就不能死。如何保障被害人理应得到的赔偿?”
李玉杰“…………”冷场10秒“双方都受到伤害,我们负责协商,让两边都尽量得到满意”
央视记者问“协商结果,就是替杀人一方,劝服被害人家庭接受赔偿,否则一分拿不到?然后保住杀人者性命?”
李玉杰“……”
我看了上面新闻,简直可悲,是不是应该这样
杀人者,除了偿命,还要赔偿。如果在法定赔偿额之外,再追加赔偿,被害人家庭满意,可以不死!!
但是现在,杀人者可以不偿命,只要给钱就行。如果被害人得到该得到的赔偿,那杀人者可以活着。
除非,你一分钱不要。
可是,很多时候,死的人,是全家经济支柱,是家庭未来希望,怎么会不要钱?
/来自中华网社区 club.chin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