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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18日晚上10点30分降落黄花机场时,我们的三天两晚西安旅游结束了,但是我的内心没有任何喜悦,有的只是愤慨和说不出的郁闷。
10月16日,公司组织二十多位同事去西安游玩,下午4:30到达咸阳国际机场,满怀敬畏的踏上了三秦大地。
下午6:30到达古城地标之一的大雁塔,
晚上8:00左右入住西大街附近的西京国际大酒店;
晚上9:30从鼓楼边的同盛祥吃完泡馍晚餐回酒店,开始和三个同事在房间里玩跑得快,一张牌一块钱(一种扑克牌玩法,输赢通常在一两百元左右)。
17日凌晨0:20分,有人来敲门,开门进来一个穿警服的警察和三个未穿警服的人,进来后询问我们情况后,认定我们是赌博,我们一直跟其陈述我们几个是同事和好朋友,只是来西安旅游的,在酒店无聊打牌娱乐一下好打发时间。
17日凌晨0:30分,其中有一个警察开始用手机拍床上钱的数目,当时钱摆在床上,四个人共有五百多元(每个人的输赢都未超过一百元),这时我提出要看他们的警官证,只有一个叫武康的警官拿了出来,其他三位一直没拿。
17日凌晨0:50分他们提出让我们去派出所一趟,武康跟我们说也没什么大事,这是小事,配合下他们的工作,跟所里的所长解释下就好。
出门发现走道里有西京国际大酒店保安队长及2名主管,我们要求酒店方解释,酒店方沉默,在我们的要求下酒店方派了一个保安队长陪同我们过去。
0:55分,在去派出所的路上,获悉此事的同事打来电话,表示正在跟西京国际大酒店协商协调此事。
1:00到达北院门派出所后(到了门口才知晓,此前几位警察都未告知我们),让我们先坐在进门的值班室,在值班室里,我们同事说话也被他们喝止,并不准我们打电话,等了十多分钟没人理我们,也未看到所谓的所长。
1:15分左右,开始分别问话。问话中要求我们四人承认是赌博,我们都陈述自己是在娱乐消遣时间,因警察所录的口供中只是表述为涉嫌赌博,我们因此都在口供上签字画押。
1:35分左右我也进了候问室,在里面问话的两位都未穿警服,其中一人因说西安话较快,我听不太清,要求其说普通话,他一下很火,说我不尊重他,而且表示会从重处罚我。期间所长来了,我向其陈述两句,就说我态度不好,且说不承认赌博就不放我们走。
1:50分左右我们四个同事在会议室等待结果,两名警察过来后劝我们承认是赌博,每人交四千元罚款就放我们走,我们都觉得很冤,没有人同意。看我们没有同意,他们就说不同意也没用,我们认定你们是赌博,且表态不同意就拘留我们十五天,罚款三千元。(未出示处理的书面结果)
2:20左右,让我们四人进了候问室,派了个实习小警察看守我们,要求我们坐着不能动,不能说话,也不能打电话(期间我们请示喝水,回答没有杯子;请示抽烟,回答不准在候问室抽烟,但警察却在抽)。
3:20,我们公司领导、西京酒店值班经理、旅游公司经理过来了找到王姓所长协商此事,王姓所长说要拘留我们,没有什么商量的,后来公司领导单独找到他,他同意放人,但要交罚款两万,每人五千。据公司领导说,他到二楼找王姓所长两次,每次都说个把小时的情,王所长就是不松口,说如果不交钱,天亮后就把我们送到拘留所。
5:30领导与我们商量交罚款事宜,我们四人原本打算待满24小时,但考虑到天亮其他同事还要去华山,也明白没时间和他们耗,况且当时是又冷又饿,只能认栽,同意领导筹钱后交罚款。
7:00点左右领导把钱交好后,派出所里的人让我们四个人分别单独去候问室隔壁他们睡觉的地方,在里面我们就是在空白的笔录、处罚结果、罚款单等纸张上签字按手印,但我们清楚的看到了罚款单上写的是罚款2000元(未给我们仍何收据或证明)。
7:30出门后,大家异口同声说了一句:黑,真他XX的黑,比黑社会还要黑。
此后的几天行程可想而知,我们是在什么一种心态中度过的。
对于此事,我本已不想再发在网络里,但看到重庆这次的打黑行动,我还是对政府解决执法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决心多了点信心,还有也想和各位谈讨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一些执法中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就上述所经历事实,请教各位网友:
1、 我们同事朋友之间这次打牌是以营利为目的?
2、 我们的输赢的金额和放在放在床上的金额算是赌博赌资较大的?
3、 如果以上符合,那我们的情节严重?
4、 如果情节严重,处罚五千元罚款符合那一条?
5、 处罚五千元罚款,派出所有此处罚权?不然主体应是?
6、 处罚五千元罚款,只在罚款单上写2000元是为那般?每人五千元,四人贰万,余下一万贰作为何用?
7、 派出所是否能收罚款?贰万元罚款金额,没有一分钱给了我们收条或证明,此行为是否合法?
8、 我们打牌时的被民警拿去的五百多元是否也应开证明给我们?
9、 民警执法时是否应主动亮明身份?执法和作笔录时民警要不要穿警服?
10、作为被传唤人员在候问室能否喝水、抽烟、说话?
11、执法人员要求我们在空白的笔录、处罚结果、罚款单上签字按手印,此行为我想应该已违法,请教各位是违反那条法律?
12、如果我们不交罚款,那最终会如王所长所说:天亮后就送至拘留所?又会拘留多少天?
13、在西安北院门派出所看到侯问室有摄像头,那是否还有录音设备?
14、他们会销毁我们刚进去时所录的那份笔录?
15、从百度地图上看出北院门派出所的距离西安市政府很近,等于是在天子眼皮底下玩动作,不敢想像西安市其他基层派出所的执法水平是什么样?怀疑如此执法,是否代表其得到了西安市政府的默许?
问得太多了,请各位理性回答。
另外要对当晚旅游公司的一位女同志表示敬意,清晰的听到其在走道质问派出所的干警:你们这样执法,谁下次还敢来咱们西安旅游。非常赞成,我们公司所有人都不敢来了,原本打算本周五去西安的第二批同事也改至其它城市了。
10月16日,公司组织二十多位同事去西安游玩,下午4:30到达咸阳国际机场,满怀敬畏的踏上了三秦大地。
下午6:30到达古城地标之一的大雁塔,
晚上8:00左右入住西大街附近的西京国际大酒店;
晚上9:30从鼓楼边的同盛祥吃完泡馍晚餐回酒店,开始和三个同事在房间里玩跑得快,一张牌一块钱(一种扑克牌玩法,输赢通常在一两百元左右)。
17日凌晨0:20分,有人来敲门,开门进来一个穿警服的警察和三个未穿警服的人,进来后询问我们情况后,认定我们是赌博,我们一直跟其陈述我们几个是同事和好朋友,只是来西安旅游的,在酒店无聊打牌娱乐一下好打发时间。
17日凌晨0:30分,其中有一个警察开始用手机拍床上钱的数目,当时钱摆在床上,四个人共有五百多元(每个人的输赢都未超过一百元),这时我提出要看他们的警官证,只有一个叫武康的警官拿了出来,其他三位一直没拿。
17日凌晨0:50分他们提出让我们去派出所一趟,武康跟我们说也没什么大事,这是小事,配合下他们的工作,跟所里的所长解释下就好。
出门发现走道里有西京国际大酒店保安队长及2名主管,我们要求酒店方解释,酒店方沉默,在我们的要求下酒店方派了一个保安队长陪同我们过去。
0:55分,在去派出所的路上,获悉此事的同事打来电话,表示正在跟西京国际大酒店协商协调此事。
1:00到达北院门派出所后(到了门口才知晓,此前几位警察都未告知我们),让我们先坐在进门的值班室,在值班室里,我们同事说话也被他们喝止,并不准我们打电话,等了十多分钟没人理我们,也未看到所谓的所长。
1:15分左右,开始分别问话。问话中要求我们四人承认是赌博,我们都陈述自己是在娱乐消遣时间,因警察所录的口供中只是表述为涉嫌赌博,我们因此都在口供上签字画押。
1:35分左右我也进了候问室,在里面问话的两位都未穿警服,其中一人因说西安话较快,我听不太清,要求其说普通话,他一下很火,说我不尊重他,而且表示会从重处罚我。期间所长来了,我向其陈述两句,就说我态度不好,且说不承认赌博就不放我们走。
1:50分左右我们四个同事在会议室等待结果,两名警察过来后劝我们承认是赌博,每人交四千元罚款就放我们走,我们都觉得很冤,没有人同意。看我们没有同意,他们就说不同意也没用,我们认定你们是赌博,且表态不同意就拘留我们十五天,罚款三千元。(未出示处理的书面结果)
2:20左右,让我们四人进了候问室,派了个实习小警察看守我们,要求我们坐着不能动,不能说话,也不能打电话(期间我们请示喝水,回答没有杯子;请示抽烟,回答不准在候问室抽烟,但警察却在抽)。
3:20,我们公司领导、西京酒店值班经理、旅游公司经理过来了找到王姓所长协商此事,王姓所长说要拘留我们,没有什么商量的,后来公司领导单独找到他,他同意放人,但要交罚款两万,每人五千。据公司领导说,他到二楼找王姓所长两次,每次都说个把小时的情,王所长就是不松口,说如果不交钱,天亮后就把我们送到拘留所。
5:30领导与我们商量交罚款事宜,我们四人原本打算待满24小时,但考虑到天亮其他同事还要去华山,也明白没时间和他们耗,况且当时是又冷又饿,只能认栽,同意领导筹钱后交罚款。
7:00点左右领导把钱交好后,派出所里的人让我们四个人分别单独去候问室隔壁他们睡觉的地方,在里面我们就是在空白的笔录、处罚结果、罚款单等纸张上签字按手印,但我们清楚的看到了罚款单上写的是罚款2000元(未给我们仍何收据或证明)。
7:30出门后,大家异口同声说了一句:黑,真他XX的黑,比黑社会还要黑。
此后的几天行程可想而知,我们是在什么一种心态中度过的。
对于此事,我本已不想再发在网络里,但看到重庆这次的打黑行动,我还是对政府解决执法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决心多了点信心,还有也想和各位谈讨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一些执法中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就上述所经历事实,请教各位网友:
1、 我们同事朋友之间这次打牌是以营利为目的?
2、 我们的输赢的金额和放在放在床上的金额算是赌博赌资较大的?
3、 如果以上符合,那我们的情节严重?
4、 如果情节严重,处罚五千元罚款符合那一条?
5、 处罚五千元罚款,派出所有此处罚权?不然主体应是?
6、 处罚五千元罚款,只在罚款单上写2000元是为那般?每人五千元,四人贰万,余下一万贰作为何用?
7、 派出所是否能收罚款?贰万元罚款金额,没有一分钱给了我们收条或证明,此行为是否合法?
8、 我们打牌时的被民警拿去的五百多元是否也应开证明给我们?
9、 民警执法时是否应主动亮明身份?执法和作笔录时民警要不要穿警服?
10、作为被传唤人员在候问室能否喝水、抽烟、说话?
11、执法人员要求我们在空白的笔录、处罚结果、罚款单上签字按手印,此行为我想应该已违法,请教各位是违反那条法律?
12、如果我们不交罚款,那最终会如王所长所说:天亮后就送至拘留所?又会拘留多少天?
13、在西安北院门派出所看到侯问室有摄像头,那是否还有录音设备?
14、他们会销毁我们刚进去时所录的那份笔录?
15、从百度地图上看出北院门派出所的距离西安市政府很近,等于是在天子眼皮底下玩动作,不敢想像西安市其他基层派出所的执法水平是什么样?怀疑如此执法,是否代表其得到了西安市政府的默许?
问得太多了,请各位理性回答。
另外要对当晚旅游公司的一位女同志表示敬意,清晰的听到其在走道质问派出所的干警:你们这样执法,谁下次还敢来咱们西安旅游。非常赞成,我们公司所有人都不敢来了,原本打算本周五去西安的第二批同事也改至其它城市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