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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企拟设1886万元基金赔偿二战中国劳工

中新网10月21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二战时被强掳至日本从事重体力劳动的5名中国劳工及其家属曾状告日本西松建设公司要求其做出赔偿,但日本最高法院最终裁决中国劳工败诉。据有关人士20日透露,西松建设提出设立2.5亿日元(约合1886万元人民币)的受害者救济信托基金等条件,欲与中国劳工和解。

  在战后索赔诉讼案中,被告日本企业主动提出进行金钱补偿的例子比较罕见,预计双方将于23日在东京简易法院达成和解。

/来自中华网社区 club.china.com/

  该基金的补偿对象除了本案的5名原告外,还包括当时参加广岛县水力发电站建设的360名中国劳工。据悉,和解书中将写入道歉的语句。

  据西松的律师透露,该公司今后将以同样的方法与提起诉讼的其他中国劳工和解。

  在本案中,一审广岛地方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请求,二审广岛高等法院则判原告胜诉。2007年日本最高法院最终裁定原告败诉,称“1972年签署的《日中联合声明》已经放弃了中国人个人的索赔权”,但同时表示“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和肉体上的痛苦,希望有关方面能够努力对受害者作出补偿”。

  战后索赔诉讼案中日方被告设立基金的做法也有先例。之前被强掳至秋田县花冈矿山的中国劳工索赔诉讼案中,原告与被告鹿岛建筑公司达成了和解,并设立了补偿基金.

 

应该是正确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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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该制定相应的法规,不允许二战时期参与侵华的企业在中国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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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以下是郭龙在 2009-10-21 14:26:42 发表的:

中国应该制定相应的法规,不允许二战时期参与侵华的企业在中国投资。
好 请转相关部门办理(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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