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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全球 必先打造美国主义成为世界上第四个伟大宗教

    作为对上个世纪中叶泛滥全球的民权、女权和反文化等自由派思潮的反攻,美国保守主义从1960年代以来逐渐兴起,并于1980、90年代后达到巅峰。在此大背景下,一些学者逐渐开始从保守主义的视角重新解读美国的建国之父们及其思想来源,淡化一直以来正统史学加在他们身上的启蒙运动色彩,竭力突出其宗教信仰的成分。最新的此类著作如:历史学家弗兰克·兰伯特(Frank Lambert)的《建国之父和美国的宗教场所》(The Founding Fathers and the Place of Religion in America),美国国会图书馆手稿部主任詹姆士·胡森(James Hutson)的《宗教与美利坚共和国的建立》(Religion and the Founding of the American Republic),和《新闻周刊》主编乔恩·米查姆(Jon Meacham)的《美国福音:上帝、建国之父与国家的建立》(American Gospel: God, the Founding Fathers, and the Making of a Nation),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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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保守主义重镇《旗帜周刊》(the Weekly Standard)的特约编辑(contributing editor)大卫·杰勒恩特则走得更远。在其新著《美国主义:西方社会的第四个伟大宗教》中,杰勒恩特大胆地将美利坚民族对自由、民主和平等的独特热情和信念定义为一种宗教信仰,并且称其是美利坚民族自英国清教徒登陆这块新大陆以来,一直薪火相传、生生不息的固有传统。他在书里称之为“美国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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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美国作为一个移民国家,不可能象别的民族国家那样将凝聚力建立在血缘和种族基础上,凝聚美利坚民族的是他们对自由、民主和平等的深深信念。但这种信念是否真的象杰勒恩特所说的那样的,已经成为一种宗教信仰了呢?杰勒恩特在其书里描述了作为一种宗教传统的“美国主义”,从清教徒时代至今的历程。

 

    他首先将其所谓的“美国主义”上溯至清教徒思想。他表示,作为美国精神之灵魂的清教徒,思想中有着强烈的使命感。十七世纪初登陆新大陆的清教徒领袖约翰·温思罗普(John Winthrop)曾在其布道中这样说:“我们将成为山巅之城(a city upon a hill),全世界人民的眼睛都将看着我们。”很显然,历经艰难险阻、飘洋过海来到美洲大陆的清教徒们认为自己是上帝的新选民,新大陆是上帝许给他们的新的圣地;他们相信,不但他们自己有建立一个新世界的使命,还有向全世界推广这个新世界的使命。杰勒恩特认为,这实际上是另一种形式的“犹太复国主义”(Zionism)--清教徒的复国主义。

 

    对于后来的以乔治·华盛顿为首的美国建国之父那一代人而言,来自他们的清教徒先辈的影响要远远大于来自欧洲的启蒙运动思想家的影响。杰勒恩特表示,在1776年前后的美国,绝大多数的人是清教徒,他们支持美国的独立革命,他们的信仰使得他们不信任英国国王极其国教;更重要的是,对那个时代的普通美国人而言,他们更熟悉的是圣经,而不是洛克或孟德斯鸠这样的启蒙思想家:他们从圣经中的《出埃及记》了解到自由的精神,从叶忒罗(Jethro)建议摩西从普通人当中挑选士师(judges,审判者)的故事而学会民主的意义,从“人类皆照上帝的模样而造出”的教义而明白平等的含义。从这一点来看,杰勒恩特指出,与清教徒时代不同的是,革命时代的“美国主义”已经开始初步具有现代意义上的“美国主义”的一些基本特征。

 

    现代意义上的“美国主义”的真正成型、成熟,乃至走上世界,主要发生在林肯(Abraham Lincoln)、老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威尔逊(Woodrow Wilson)、杜鲁门(Harry Truman)、里根(Ronald Reagan)以及小布什(George W. Bush)等美国总统的任期内。正是在此期间,清教徒时代的宗教使命感演变成为杰勒恩特所说的“美国主义”,也就是说,其在形式上开始变得世俗化:旧日的宗教使命被自由、民主和平等这样的新使命所取代。

 

    杰勒恩特在书里详细描述了这些总统与“美国主义”的密切联系。林肯在杰勒恩特看来几乎是“美国主义”的创建者,他那篇著名的葛底斯堡演说(The Gettysburg Address)和连任总统时的就职演说,都极好地阐述了“美国主义”的精神,其中蕴涵着强烈的宗教精神,这与林肯喜爱和经常阅读圣经有关。杰勒恩特在书里这样写道:在泛黄的老照片中,林肯的头像看起来象极了以赛亚--看着他的头像可以让一个人更好地领会宗教精神!

 

    而老罗斯福、威尔逊、杜鲁门、里根和小布什等人则让“美国主义”走向了全球,成为了一种世界宗教,成为世界各地生活在专制政权下的人们的共同信仰。1989年,里根更是在其总统离职演说中继承约翰·温思罗普的精神,将美国称为“山巅闪光之城(a shining city upon a hill)”。里根热衷于在全世界推广民主,他被认为是苏联解体的最主要推动者,因而备受各国热爱民主的人士的崇敬。

 

    与“美国主义”逐渐成型相伴的是,随着国力的强大,美国,完成其使命的能力亦愈加得心应手,真正可以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山巅之城”了。更为重要的是,早期那种相对消极的、仅仅靠自己创建榜样来促使别人学习他们的态度,也开始让位于主动地在全世界--不得已的时候不惜诉诸武力手段--推广民主的积极态度了。当然,杰勒恩特强调指出,宗教使命时代的美国,在经历了世俗化后进入“美国主义”时代,其本质并没有变:美国自始自终都是一个富有宗教使命感的共和国(biblical republic),“美国主义”则仍然是一种根植于圣经的宗教信仰(biblical religion)。

 

    杰勒恩特还从他的“美国主义”的学说出发,认为各种各样的反美主义其实也是一种宗教: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自不必言,欧洲的反美主义也是种宗教,一种基于和平主义的宗教。虽然很多人都批评他的这种将自由民主说成是宗教使命的观点,只会加剧美国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矛盾和冲突,无益于解决日益困难的反恐战争,但他仍然相信美国人,以及世界各地所有信奉自由、民主、平等的人们,是可以度过目前这段可能持续好几年、甚至好几十年的艰难时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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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事浩芒连广宇,于无声处听惊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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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耻的美国婊子,成为邪教倒是很适合,在伊拉克杀人如麻,成为宗教太委屈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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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经济意味着腐-败,黑-社会,矿-难,高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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