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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关于上海钓鱼执法的问题不断被媒体揭露出来。以“钓鱼"这样的形式来执法,不仅涉及到执法的合法性问题,也不仅如上海有关部门说的那样是执法问题。也就是说这是个行政性的问题。
以钓鱼这样的手法来执法,如果是个人或是非GOVERNMENT组织,这样的事件可能被定性为诈骗并且还涉及到诬陷及诽谤,这是刑事案件。
难道上海的GOVERNMENT以一句执法问题就带过了吗?
作为GOVERNMENT,难道不该给上海哪些收到过不公正对待是市民一个交代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