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帖内容已证实,特此讨论下一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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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把
如果此照是警方的证物,恐怕就更不应该将此照发上媒体。比如法院审理强奸案、未成年案件都是不公开审理,就是要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所以,这样的照片(当事人的裸体)是不能公开的。打个比方,如果说拍的是两个人作爱的照片当新闻照可以吗?当然不行,但作为证物的照片就必须记录。再打个比方,警方缴获的淫秽录像就是证物,这种录像能拿到媒体上公布吗?当然不行。这是一样的道理。另外,既然是证物当然要反映当事人在场的事实,照片反映不出,当事人完全可以翻供,况且是这种抓现场的案子。
我说这么多就是要说一句,证物不能作为新闻照片发布,更何况是涉及隐私的。我看到了“法律维护者”发的视频加照片 http://military.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06/49/50/2_1.html视频反复看了几遍,视频很像新闻片段,但没在视频中发现有关这张照片的片段,不知道为什么。还有,如果这张照片是警方呈堂证物,为什么会泄露出来,导致不良影响,这才是问题的根源,如果是警方新闻部门作为新闻照公布的,那太低级了,如果是有人泄露物证那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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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帖子被蓝水梦于2009-11-01 21:05:22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