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中华网社区 club.china.com/
/来自中华网社区 club.china.com/
/来自中华网社区 club.china.com/
筒子们看到网上公布的河南警察抓小姐的照片,个个义愤填膺,认为这个警察做的不对~
但这个警察没做错,只是这个照片公布的错了~
现在抓现行,最注重的就是证据,现场拍照就是最主要的一个手段,还有就是录音、录影~
男警察抓卖淫嫖娼的,一般在缺少女警察配合的状况下,只能现场拍照,然后会留出一个空间给这个女的更衣,因为你不能没收了她的内衣内裤,只能先拍照或是录影,然后让她穿回衣裤(如果不拍照,衣裤穿上后,证据被灭失了怎么办?)
男的就不怕了,警察一般立刻会收容起来,押回去集中,等待处理,也是你会拍照录影等等的~
如果不立刻拍照取证,这些婊子说警察陷害他们怎么办?
关键是,这个照片怎么流传出来的,这个照片应该是属于取证的照片~

-----------------------------------------------
超级沙发:
置顶,仅代表我个人的看法.
网民真是奇怪!
有个案子,学生家长误把搞推销的外地人当成人贩子打死了,有人叫好;
有个案子,村民误把前来收尸的兄弟二人当成抢劫犯打死了,有人也叫好;
警察揪住卖淫嫌疑人的头发,他们就受不了.
警察难做呀!
如果卖淫嫌疑人不抬头,又不许警察揪头发,无法取证,怎么办?
托下巴?估计有人有要说是揩油了!
总之,在网闹眼里,只要是中国警察,无论是不是正常执法,都是要受到抨击的.
你们闹归闹,但是不要冒充什么"人民"!
没你们这样的"人民"!!!
从保护人权的角度说,泄露这张照片的人必须依法严惩.
楼主说的对,这是一张取证的照片,在没有司法和行政的处理决定前,公开这张照片,而且面部清晰,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人权.
这才是问题所在.
一看照片上的标记,应该是某网站.看来,有必要提醒某些网站,你们也该学学法了,不要挟网民以自重,自以为拥有至高无上的道德裁判权!
写完了这些话,心情很舒畅!
感谢网络!
网络上虽然有言语暴力,但是起码没有肉体上的打击,这真是社会的进步.
倒退40年,真不知道楼主会不会被"人民群众"揪出来,带上高帽子、挂上铁牌子游街呢?
在中华论坛这么多年,我终于想向很多人说声道歉,以前,我的确做错了很多事情。
我曾经剥夺了一些人的发言权,今天,我突然觉得,面对很多人发出不同的声音需要很大的勇气。
尽管是在网络上,也是如此。
对于楼主这个贴,我犹豫了半天,我知道置顶的结果。思考的结果,我认为我不能说违心的话,也不能袖手旁观!
在网络上混,无非就是一个虚名而已,无所谓啦!
说到卖淫的人,也是生活所迫,有可能吧!不过,生活所迫不是可以无法无天的理由.
现在的网闹,恰恰就是要营造这种氛围,好象生活所迫,就可以胡作非为;好象弱势群体,就可以把法律抛到九霄云外.
有权的贪官、市井的流氓无赖,祸害的都是守法的普通公民,都不是好东西。别以为会唱高调、能玩悲情就能高尚多少,都一样!
您的帖子被阿道夫二世于2009-11-02 01:10:43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