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制上讲,这个光头无权这样对待那个小姐,他侵犯了那个小姐的尊严和人权,应该受到追究。任何人,只要未经法院判决,宣布剥夺政治权利,他(她)的人身权利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在文明法制社会,即便对于一个犯罪嫌疑人,在逮捕的时候,都要给他(她)带上一个头套,为的是保护他(她)应有的尊严和人权,因为此时还未经法院判决,任何人无权剥夺公民的权利。这里还要指明一点,小姐卖淫只属于违法,不属于犯罪。违法的不一定是犯罪(正像很多企业主在八小时之外强迫工人加班加点违反《劳动法》一样),犯罪的必然违法。对犯罪嫌疑人尚且要保护他们的人身权利和尊严,对没有犯罪的小姐更加要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