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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对重症必下猛药,甚至说不存在力度过重的问题,这个现象带来的严重的恶果决定了无论用何种手段都不可姑息。看到有人跳出来反问妓女与贪官谁更可恨?谁更干净?这种对比有意义吗?!难道这就能成为同情妓女的理由,太苍白无力了。妓女问题确实已经形成了社会问题,这是事实,但古人云: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如果一个人自己有骨气,有个已经坚定了的信念,那他还会受这样的社会问题影响吗?社会问题困扰的都是意志不坚强的人,毕竟出淤泥而不染的人大有人在。很多妓女,是无可救药的惰性使其走上出卖肉体和灵魂的道路。就我所目睹过的卖淫女现象大多是在社会奢靡腐化的风气中慢慢一步步堕落的,这种堕落与其人的意志存在很大的关系,或者说这一部分人好逸恶劳,崇尚花天酒地的比较多!姑息她们,就会造成很坏的影响,不客气地说对她们进行循规蹈矩的教育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也起不到以儆效尤的效果。所以说,异议光头警察的行为在力度及方式问题根本就没有意义!我们要看有的妓女确实是弱者,只是极小一部分,选择了这样一条道路充满了无奈!但她们选择了这样一条职业,对社会危害和影响极大,予以严厉打击总比同情来的实在!贪官确实是吸血鬼,是社会的寄生虫!妓女问题也应该得到足够的重视!对于这两个现象,我们要么无能为力,要么就一起抓,而不是有选择的包容一个,打另一个!
还有,本人想问一下那些反对警察,支持“弱者”的人,你们有没有找过小姐的经历?你们在享受她们提供给你们的服务时,有没有想过如何给予对方以最大的尊重以表明你来此消费是何等的正确与英明?!
还有,本人想问一下那些反对警察,支持“弱者”的人,你们有没有找过小姐的经历?你们在享受她们提供给你们的服务时,有没有想过如何给予对方以最大的尊重以表明你来此消费是何等的正确与英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