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至4月1日,广东东莞警方开始罕见地高调扫黄,而随警行动的记者拍摄并发表妓女赤裸图或者暧昧发廊女的照片。而在警方清查酒店桑拿现场,更有妓女大声求饶,“我知道错了,求你们不要拍照!”…[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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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论:警察的权力与小姐的权利
扫黄打非没问题,问题是该怎么扫,该怎么打。其实,这个事件最需要提出的是:警察在扫黄行动中的执法权力边界在哪里?我想,无论是什么样的执法,最基本的一条,是必须在法律框架内执法,不能公权滥用,不能用曝光和施暴的行为侵犯小姐作为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即便你是站在道德高地之上,即便挂着“杀鸡吓猴整肃风气”的幌子。请相信我,在这个公民意识觉醒的网络时代,随意曝光是整治不了色情业的,只会授人以柄,让群众质疑公权…[详细][警世还是诲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