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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副院长:贪污受贿几百万的数目并不算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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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 重庆晚报
 
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
 
  核心提示:主管全国刑事审判的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近日建议,调整贪污贿赂犯罪起刑点,延长严重经济犯罪的刑期。张军指出,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许多涉案金额为几万元的案件,并没有被移送到法院;但一旦移送过来,法院又得依法判处,“这本身就缺乏社会公正性。”
 
  重庆晚报11月4日报道 主管全国刑事审判的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近日建议,调整贪污贿赂犯罪起刑点,延长严重经济犯罪的刑期。这是张军近日作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该院师生作题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司法适用”的演讲时透露的。
 
  自1979年以来,贪污受贿罪的起刑点一次次提高:1979年《刑法》没有具体规定数额,司法解释规定1000元为立案标准;1988年规定构成贪污罪、贿赂罪的数额一般为2000元。1997年通过的刑法规定,贪污贿赂犯罪的起刑点是5000元。但在近些年来查处的贪污贿赂案件中,涉案金额远超起刑点。基于此,不少法学界专家学者和司法实务界官员呼吁调整贪污受贿犯罪起刑点。
 
  “1997年的5000元和2009年的5000元不是一个概念,但立法到现在没有变化。”张军指出,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许多涉案金额为几万元的案件,并没有被移送到法院;但一旦移送过来,法院又得依法判处,“这本身就缺乏社会公正性。”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刑法原有的一些规定没有得到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司法解释也未能跟上形势发展,从而导致一些具体裁判缺乏合理性、公正性。 
 
  “司法实践中,贪污受贿数额几百万元的数目并不算大,几千万元甚至一两个亿的也有。”张军指出,按照刑法规定,从10万元到上亿元,量刑区间是一样的,老百姓会问,为什么几百万元的判了死缓,几亿元的不判处死刑?个案的公正与司法的随意之间的矛盾明显暴露出来。本报综合
 
  新闻背景
 
  1979年以来贪贿罪起刑点多次提高: 
 
  1979年《刑法》没有具体规定数额,司法解释规定1000元为立案标准。
 
  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规定构成贪污罪、贿赂罪的数额一般为2000元。 
 
  根据1997年通过的刑法规定,贪污贿赂犯罪的起刑点是5000元,对应的刑罚则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
 

更多作品级别:中郎将等级15等级15等级15等级15等级15等级15积分:30330
NB

更多作品级别:上等兵等级2等级2积分:107
刘 青 山 张 子 善 你们死的冤呀,如果是现在你们怎么可能会死

更多作品级别:五级士官等级7等级7等级7等级7积分:1568

更多作品勋章:原创勋章版面先锋勋章实习版主勋章级别:中将等级17等级17积分:87957

引用:以下是今夜难寻在 2009-11-04 13:43:31 发表的:


更多作品级别:列兵等级1积分:11
一个腐败分子当然会这样说,此人不腐败,天下就无人腐败了。

更多作品级别:列兵等级1积分:39
操你妈的!贪污还有钱数限制. 拿人民一分都是犯罪. 不断提高起点是在姑息养奸,难道要从十万起价. 你奶奶的,贪污也能讨价还价了.
贪污几万跟贪污几亿判刑差不多,只能说明高层腐败.法律形同虚设.拿人民当愚民.拿国家前途开玩笑.
 
最后告诉你:提高起点.操你妈没门.这是要亡国的表现.

更多作品级别:五级士官等级7等级7等级7等级7积分:1304
同类相惜----------------

更多作品级别:上等兵等级2等级2积分:113
增么没有支持,反对 ,怕什么。

更多作品级别:五级士官等级7等级7等级7等级7积分:1841
去你妈地

更多作品级别:中校等级13等级13等级13等级13积分:15875
给自己留后路?

更多作品级别:中校等级13等级13等级13等级13积分:15875
给自己留后路?

更多作品级别:五级士官等级7等级7等级7等级7积分:1842

引用:以下是无敌狂将军在 2009-11-04 14:12:35 发表的:

增么没有支持,反对 ,怕什么。
控制舆论,无能的表现

更多作品级别:三级士官等级5等级5积分:795
社会发展了这么多年,量刑也该同比加重吧,要不怎么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呢!

更多作品级别:县丞等级5等级5积分:690
那 陈希同 不是很冤枉????????

更多作品级别:一级士官等级3等级3等级3积分:168
看看这些官员,到底在为谁说话。是执政为民,还是执政为贪!
白猫黑猫捉住老鼠就是好猫
大贪小贪几百万元就不是贪
靠,把贪污金额的底线提高到一千亿吧,中国就没有贪污犯了,干净啊。
 

更多作品级别:少校等级12等级12等级12积分:11061
hh

更多作品级别:五级士官等级7等级7等级7等级7积分:1348
这个副院长我看是个贪官,先前有个副院长已经落马了。他是想做贪官的保护伞,难怪基层法院葫芦僧判葫芦案了,什么“临时性强奸”那也是自然而然的了。

更多作品级别:一级士官等级3等级3等级3积分:168
“司法实践中,贪污受贿数额几百万元的数目并不算大,几千万元甚至一两个亿的也有。”张军指出,按照刑法规定,从10万元到上亿元,量刑区间是一样的,老百姓会问,为什么几百万元的判了死缓,几亿元的不判处死刑?个案的公正与司法的随意之间的矛盾明显暴露出来。
“按照刑法规定,从10万元到上亿元,量刑区间是一样的”只能说明我们的司法是在保护贪污腐败。为什么自从和谐以来,贪污受贿千万,亿万的官员不执行死刑,却以种种借口轻判。

更多作品级别:列兵等级1积分:19
我现年38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是合法选民之一,下一届人大我的提案之一:将贪污贿赂犯罪的起刑点提高到一万亿人民币以上。
之二:将个人收入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100万元人民币/nian.。
不知能不能上全国人大讨论???

更多作品级别:上等兵等级2等级2积分:113
就我国存在的贪腐现象来说,他没说假话。

更多作品级别:少尉等级9等级9等级9积分:3807

引用:以下是景山枫叶在 2009-11-04 14:54:04 发表的:

这个副院长我看是个贪官,先前有个副院长已经落马了。他是想做贪官的保护伞,难怪基层法院葫芦僧判葫芦案了,什么“临时性强奸”那也是自然而然的了。

更多作品级别:五级士官等级7等级7等级7等级7积分:1208
这是给自己和全中国的贪官立法保平安啊!!!
 
哈哈 我看算拉 直接立个贪污合法化的法律就够拉!!!
 
在中国所有的官员可以随意贪污腐败,全部合法,国家机关和个人不得追究贪污腐败个人的法律责任!
 
直接这样立个法多好啊,搞什么乱七八糟的!!!
 
以后中国的官员可以全部合法的搞腐败搞贪污拉!
 
大家赶快来给官老爷下跪磕头请安拉!!!

更多作品级别:五级士官等级7等级7等级7等级7积分:1317
惺惺相惜

更多作品级别:少尉等级9等级9等级9积分:4723
妙文

更多作品级别:四级士官等级6等级6等级6积分:1112
即然贪污受贿几十万与几亿没什么区别,为何不多贪一点呢?也许有一天,法院高官会说:“
贪污受贿十几亿、几十亿元其实只是小菜一碟,没什么大不了的”。建议贪污受贿犯罪起刑点定在十亿元,这样被判刑的贪官就少了,法院轻松,社会和谐,皆大欢喜,多好啊。

更多作品级别:上等兵等级2等级2积分:108
在给自己做准备吧!

更多作品级别:五级士官等级7等级7等级7等级7积分:1366
不明白!

更多作品级别:二级士官等级4积分:312
在给自己做准备吧!
 
垃圾。

更多作品级别:四级士官等级6等级6等级6积分:1115
“按照刑法规定,从10万元到上亿元,量刑区间是一样的”这样的法律与废纸何异?

更多作品级别:五级士官等级7等级7等级7等级7积分:1693
原因是他自己也贪!!

更多作品级别:一级士官等级3等级3等级3积分:159
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就是个大贪污犯,!但胡总怎么就睁眼看不见呢?真能亡国啊!

更多作品级别:二级士官等级4积分:338

纲常已乱,国将不国,可以预见子孙将很可怜!


更多作品级别:五级士官等级7等级7等级7等级7积分:1526
惺惺相惜

更多作品级别:四级士官等级6等级6等级6积分:919
美国走狗  想加速我党毁灭

更多作品级别:六级士官等级8等级8积分:2914
自己先找好退身之路 

更多作品级别:中校等级13等级13等级13等级13积分:18475
明显为自己开脱。

个人签名: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更多作品级别:二级士官等级4积分:345
鉴于这个副院长的言论,建议中00纪00委查查这个人的收入与财产。

更多作品级别:六级士官等级8等级8积分:2990
............................

个人签名:

精英误国!美国是万恶之源!买美国国债有资敌之嫌!
更多作品级别:少尉等级9等级9等级9积分:4327
此回复已经被删除

个人签名:

中国,加油!
更多作品级别:一级士官等级3等级3等级3积分:243
贪污,受贿,偷盗,抢劫,卖淫应该同罪。

更多作品级别:一级士官等级3等级3等级3积分:244

引用:以下是保卫长江在 2009-11-04 16:30:33 发表的:

贪污,受贿,偷盗,抢劫,卖淫应该同罪。
还有不作为,乱作为都应定罪

更多作品级别:二级士官等级4积分:487
切 都是自己人
他自己也不干净

更多作品级别:把总等级8等级8积分:2824
I FUCK YOUR MOTHER  几百万次算不算呢?

个人签名:

赳赳老秦,共赴国难!
更多作品级别:京府通判等级10等级10等级10等级10积分:6164
试探也就罢了!!!
 
这种愚蠢的建议是最谁出来的!!!!

在当前这种矛盾尖锐的环境下,
 

你们知不知道??

底层有很多小老百姓,甚至有为几万块钱的父母医药费而去抢劫杀人或歧途!!!(前阵子有报道四川的两兄弟为此去打劫)

这绝不是个案!!!也绝不是唯一一个!!!

那些TG败类把本来属于民众的福利吃掉了,还有什么脸说T几百万不算多!!!

这是会激起民愤的!!


要提高贪污起点,
 
无疑会引起民众对法律公平公正性的怀疑!!
 
更有可能会将国家和社会推向动乱之灾!!!

这绝不是开玩笑!!!

您的帖子被~友好的狮子~于2009-11-04 16:46:02编辑过

个人签名:

活是中国人..死是中国鬼!!!
更多作品级别:上将等级18等级18等级18积分:144274
,

更多作品级别:五级士官等级7等级7等级7等级7积分:1785
他是个说老实话的老实人。

更多作品级别:五级士官等级7等级7等级7等级7积分:1785
他是个说老实话的老实人。

更多作品级别:少尉等级9等级9等级9积分:3994

引用:以下是昨是今非在 2009-11-04 14:48:13 发表的:

看看这些官员,到底在为谁说话。是执政为民,还是执政为贪!
白猫黑猫捉住老鼠就是好猫
大贪小贪几百万元就不是贪
靠,把贪污金额的底线提高到一千亿吧,中国就没有贪污犯了,干净啊。
 

更多作品级别:六级士官等级8等级8积分: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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