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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捞船赶到后,船主陈某(船头着白色衬衫者)把打捞上来的一名大学生遗体用绳子绑住,以索要更高的捞尸费······
令人心寒的是,在英雄遗体打捞时,面对同学们的“跪求”,个体打捞者不仅不为所动,而且挟尸要价,一共收取了36000元的捞尸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这个船老板及船上的人应以数罪并发,合并执行13年的有期徒刑。
公安机关应立即立案侦察,死者的亲属或者学校、同学、朋友都有权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也可以直接要求法院执行上述判决。当时船主索取的现金必须全数返还,发还给受害人。
如果当地公安机关不立案,就是严重的不作为,检察院可以介入,通知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