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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几天的置顶的,以及用你马甲置顶的帖子俺都一一拜读过.
你那置顶的<<重庆老百姓打死人>>的帖子,俺也大概浏览了一下,后面的跟帖俺也粗略的看了下,俺首先不否定你的做法,甚至俺同意你的部分观点.
但俺总感觉,你小子看不起老百姓,你小子总是充当一个说教者的样子(也可以是德性)让人不自在!
你的这种做法俺想起了,去年你在"哈警"案中的表现,以及今年你在"邓玉娇"案言论.
结论:你小子不地道!
试问:1.当法律不能给你公道时,你采取何种措施自慰?
2.当一种行为普遍存在,又给大众产生普遍的恐惧,法律一时或者长时间找不到证据时,你又当采取措施自慰?
3.当法律的制定者都没有办法按照法律来做时,你认为应该采取何种方式来自慰?
请记住那句话: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你可以把一个人当傻瓜,但不能把一帮老百姓当傻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