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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论坛】 孙锡良:张维迎等人将“吴英案”政治化是别有用心精华贴推荐帖

    孙锡良:张维迎等精英将“吴英案”政治化是别有用心

 

    吴英被判死刑以后,为她喊冤的人太多太多了,而且主要是以精英为主,煽动力极为强大。网民呢?也很容易情绪化,精英说不该杀,他们也就认为不该杀。此案宣判以后,我在微博上只简短的写了一个观点:吴英按现有法律绝对该死,但是,比吴英更应该死的还有很多,不能因该死的没死,就认为吴英死得很冤。

 

    现在,我仍然持这种观点,大家不妨认真阅读现有的法律条款(此处不转载),吴英肯定死不足惜。如果单从情感角度出发,比她更年轻、更有生命价值的死刑犯还有很多,比她罪刑更轻微的死刑犯也有很多,为什么大家不去为这些人喊冤呢?下面,我想从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替吴英喊冤的人全是由亲西方精英带头?真是他们更珍惜生命吗?绝对不是。云南李昌奎案发生以后,他们为什么不同情受害者?为什么最后只能靠普通网民的拼命呼号来捍卫法律尊严?亲西方精英都患眼疾了吗?吴英案宣判以后,极右势力马上坐不住了,那些深谙中国法律的所谓“法学派”开始带头出手了,过去口口声声“依法治国”的人不再要脸了,竟然置法律条文的明确认定于不顾,拿出邓小平先生作挡箭牌,说判吴英死罪是改革倒退。这个帽子真大呀!你法院不改判就是违背邓小平的改革开放,就是与“改革”唱反调!!!如果把最近广东和其它地方天天召开的“邓小平讲话某某研讨会”联系起来,大家就可以明白个中道理。吴英到底该不该死必须按现有的法律条文,而不是按某些精英倾向性的价值标准,无论看似多么合理的延伸法律,只要没有修法,精英抗法就是试图制造混乱。张维迎说“非法集资罪”是恶法条文,实际上已经承认有法可依,只是这个法不合他们派系的胃口,所以,这个法就不必执行了,照此逻辑,那很多对底层老百姓不利的法律条款,为什么没看到精英如此激动呢?

 

    第二个问题:为什么有些人要将“吴英案”政治化?这个案子本身的事实是很清楚的,无须民间过多炒作,至于与本案相关的政府官员涉案则是另一个要深挖的问题,与吴英量刑并无关联,人民可以施压有关方面将此案连根拔起,但不可将两者混为一谈。将“吴英案”急于政治化的人物绝不是小人物,而是一大群在中国极有影响力的大人物,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呢:一是借此案让高利贷合法化;二是借此案施压全国人大制定肢解国有银行的新法;三是借此案为权贵完全主导中国金融业打开一个畅行通道。现在出来唱戏打先锋的人物都不算大人物,张维迎也不过是所有打手中较有份量的打手而已,背后的势力恰恰是口中高喊“TSSHZY”的人。有些人在高喊民主的同时,又试图把中国引向另一种形式的“人治政治”——既得利益集团说了算。

 

    第三个问题:为什么精英要借“吴英案”大谈自由、产权和企业家精神?张维迎说:在一个每个人都享有充分自由的社会当中,我们人与人之间只有通过自由的合作才能够完成交易,也就是说每个人只有为个人创造财富,才能自己获得收入,只有让个人幸福自己才能够幸福,这是我讲的市场的逻辑,而且只有自由才有竞争,只有有了竞争我们才有了创新,而只有有了创新我们的社会才能够真正的进步。这些话说得很好,谁不想自由啊?我非常想自由的说话、自由的做事,然而,在哪个社会里有纯粹的自由呢?吴英如果能够不顾法律在社会上以自由的利率集资的话,那普通百姓去妓院里嫖一下猖又罪在何处?不也是自由交易的吗?受贿者与行贿者也是自由交易,你为什么要拼命的反对呢?毒贩与吸毒者自由交易又何至于死罪?张维迎也许会说,毒品对人体有害,当然不能与非法集资类比,但是,我必须得说:非法集资导致家破人亡和跳楼自杀的后果绝不比毒品交易危害更小。

 

    自由是一种基本权力没错,但是,非法集资如果成为公民的一种基本权力,那才是人类真正的大倒退,人类之所以走向规范,走向文明,就是逐步将非法的行为法制化,依法办事才不至于有特权的存在。在现实社会中,全国公民的社会地位,财富基数完全处在不平等的位置,多数人注定没有“非法集资”的特权,表面看起来,放开非法集资对全民是公平的,实际上,只是对一少部分权贵有利,再就是对某些黑恶势力和善于投机钻营的不劳而获者有利,如果说现在的“非法集资罪”是恶法,那么允许非法集资则是毒法,是让少数人又一次先富起来的毒法。

 

    有些精英欺骗网民说:西方国家没有“非法集资罪”这个罪名,说欧美国家对民间集资没有限制,说美国的风险投资就是高利贷。我在去年已经驳斥了这些混帐理论,不再赘述。本文只想再说一次:欧美也不是靠民间借贷发达的,欧美现在并没有庞大的民间借贷,欧美的借贷方式是以合法的金融机构为绝对主体,欧美发达的金融业与民间借贷没有任何关系。

 

    说到企业家精神,大家可能都会有自己的体会,张维迎口中标榜的私营企业家精神到底体现在哪里,我是没有看到的,如果说靠贿赂获得第一桶金也叫企业家精神,我想这种精神还是不要的好,如果把少数人通过特权获取国有资产也叫企业家精神,我看这种精神也可以不要。我想告诉张维迎先生:企业家精神是原创精神,而不是“偷渡”精神,世界上所有称得上企业家的人都是靠原创性贡献获取的。在中国,看到原创性民营企业吗?中国标称的“改革开放”也已经三十几年了,企业的原创是什么?

 

    张维迎为了演讲,在稿子中的每一部分都引用了西方大师的“名言”,目的呢?一是显示自己是个读书的学者,读了很多西方名著;二是借此讨好政界大佬,突出自己开放思想的坚定性。不过,我得重复之前的文章《普通百姓百不要迷信“奴才加白痴”的中国名人》中提到的观点:只会背书的名人从来都不是“大家”。张维迎有取舍地引用洋人理论,只要不是笨蛋,都能读得懂个一二三来。

 

    最后,我要呼吁:普通网民绝不要人云亦云,“吴英案”还是交给法律去公断,人民的责任是把更多比吴英更该死的人揪出来,而不是把该死的人救活。我要提醒:普通网民要看清楚精英将一切问题政治化的立场必有其特殊目的,台前的和台后的势力正在拼命地借“2012”制造事端,“邓小平”三个字已经被某些人作为利用的重要工具。我很希望:党和政府尽快把宪法赋予给人民的权力还给人民,要想不被少数权贵及精英挟持,最好的办法是人权平等,最好的方式是民主议事。

 

    ——孙锡良(转载须署名)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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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2-05 20:49:47
说得好!支持孙教授!!!

个人签名:我是刘大娘!我怕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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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2-05 20:56:33

    张维迎有取舍地引用洋大人理论,其心昭然若揭:那就是:洋大人的一切都是标本,全然不顾这个“标本”已经被席卷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所反正明其弱点和固有的难以挽救的“周期律”,目的就是为全盘西化鼓噪。


个人签名: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发表于:2012-02-05 21:00:26
支持孙教授的观点!当前民间高利贷已至疯狂阶段,春节期间多少人离乡背井出门躲债的。如果不刹住这股风潮,将有多少家庭被暴力胁迫,多少家庭分崩离析,带来社会的极度不稳,这与当局倡导的和谐社会是完全背离的。可怕的是,在吴英问题上精英们的表现充分完全不顾这一现实,试图让高利贷合法化,以图利小集团,图利权贵黑恶;更可怕的是,国务院某些领导与精英们同声相求,真不知中国会让他们带向何方!

发表于:2012-02-05 20:59:01
普通网民绝不要人云亦云,“吴英案”还是交给法律去公断,人民的责任是把更多比吴英更该死的人揪出来,而不是把该死的人救活。我要提醒:普通网民要看清楚精英将一切问题政治化的立场必有其特殊目的,台前的和台后的势力正在拼命地借“2012”制造事端,“邓小平”三个字已经被某些人作为利用的重要工具。我很希望:党和政府尽快把宪法赋予给人民的权力还给人民,要想不被少数权贵及精英挟持,最好的办法是人权平等,最好的方式是民主议事。支持!
发表于:2012-02-05 21:04:05

来自于百度百科——   

 

 孙锡良,男,中南大学教师。据悉,因其敢说话,被部分网民誉为“中国的良心”,“一个有良知和民族责任感的人”。2010年12月,经30多万网民自发投票,被公推为与郎咸平、于建嵘、戴旭、张宏良、郭亦平、曹建海等人并列的“中国互联网九大风云人物”之一。素有“南孙北张”之说,南有孙锡良北有张宏良。 

2011年12月,由腾迅网新闻频道评论编辑李慧翔一篇《说公知论公知,谁是公知》的文章引发了网络大讨论,千万网民参与其中。绝大多数网民否认其他“公知”评选,认可“九大风云人物”这次评选,认可包括孙锡良在内的九大风云人物接近“公共知识分子”的标准。

 

——人人支持孙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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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2-05 20:49:47
说得好!支持孙教授!!!

个人签名:我是刘大娘!我怕谁?!
发表于:2012-02-05 20:52:37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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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2-05 20:56:33

    张维迎有取舍地引用洋大人理论,其心昭然若揭:那就是:洋大人的一切都是标本,全然不顾这个“标本”已经被席卷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所反正明其弱点和固有的难以挽救的“周期律”,目的就是为全盘西化鼓噪。


个人签名: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发表于:2012-02-05 20:59:01
普通网民绝不要人云亦云,“吴英案”还是交给法律去公断,人民的责任是把更多比吴英更该死的人揪出来,而不是把该死的人救活。我要提醒:普通网民要看清楚精英将一切问题政治化的立场必有其特殊目的,台前的和台后的势力正在拼命地借“2012”制造事端,“邓小平”三个字已经被某些人作为利用的重要工具。我很希望:党和政府尽快把宪法赋予给人民的权力还给人民,要想不被少数权贵及精英挟持,最好的办法是人权平等,最好的方式是民主议事。支持!
发表于:2012-02-05 20:59:10
理性上讲支持孙老师的观点,但感性上讲“吴英案”并不是很清晰,让人纠结。

发表于:2012-02-05 21:00:26
支持孙教授的观点!当前民间高利贷已至疯狂阶段,春节期间多少人离乡背井出门躲债的。如果不刹住这股风潮,将有多少家庭被暴力胁迫,多少家庭分崩离析,带来社会的极度不稳,这与当局倡导的和谐社会是完全背离的。可怕的是,在吴英问题上精英们的表现充分完全不顾这一现实,试图让高利贷合法化,以图利小集团,图利权贵黑恶;更可怕的是,国务院某些领导与精英们同声相求,真不知中国会让他们带向何方!

发表于:2012-02-05 21:01:27
楼主放屁!如果5000万被拍卖450万全国企业家都是骗子,都该死。如果按这个比例,法院承认吴英有三亿多资产,如果放大十倍她就有三十多亿的资产。吴英该不该死,等吴英的真实资产核实后再说不迟。

发表于:2012-02-05 21:03:15
孙老师这次糊涂啊!此案关系重大,疑点太多,现在这个判决结果肯定是难服人心的。

个人签名:秉忠贞之志 守谦退之节
发表于:2012-02-05 21:04:05

来自于百度百科——   

 

 孙锡良,男,中南大学教师。据悉,因其敢说话,被部分网民誉为“中国的良心”,“一个有良知和民族责任感的人”。2010年12月,经30多万网民自发投票,被公推为与郎咸平、于建嵘、戴旭、张宏良、郭亦平、曹建海等人并列的“中国互联网九大风云人物”之一。素有“南孙北张”之说,南有孙锡良北有张宏良。 

2011年12月,由腾迅网新闻频道评论编辑李慧翔一篇《说公知论公知,谁是公知》的文章引发了网络大讨论,千万网民参与其中。绝大多数网民否认其他“公知”评选,认可“九大风云人物”这次评选,认可包括孙锡良在内的九大风云人物接近“公共知识分子”的标准。

 

——人人支持孙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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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2-05 21:04:16

发表于:2012-02-05 21:04:40
由于十分之一变卖吴英资产的事实存在,法院的判决就不存在可信度,更不存在权威性。

发表于:2012-02-05 21:05:35
你一个垃圾也能判决吴英案,太把自己当回事。

发表于:2012-02-05 21:06:48

    精英抗法就是试图制造混乱!


发表于:2012-02-05 21:07:43
你发十个帖,至少有三个帖的观点是错误,就你的水平,就别出来丢人。

参谋勋章
发表于:2012-02-05 21:08:51

    吴英按现有法律绝对该死,但是,比吴英更应该死的还有很多,不能因该死的没死,就认为吴英死得很冤。


个人签名:国家要独立,民族要解放,人民要革命。
发表于:2012-02-05 21:08:51

引用:以下是zgsl2011在 2012-02-05 21:06:48 发表的:

    精英抗法就是试图制造混乱!


谁在抗法?法代表什么???
发表于:2012-02-05 21:09:14
顶,强文

发表于:2012-02-05 21:09:35

引用:以下是zgsl2011在 2012-02-05 21:06:48 发表的:

    精英抗法就是试图制造混乱!


很遗憾,这次网民站在“精英”这边
个人签名:秉忠贞之志 守谦退之节
发表于:2012-02-05 21:09:48

引用:以下是光辉道路派在 2012-02-05 21:08:51 发表的:

    吴英按现有法律绝对该死,但是,比吴英更应该死的还有很多,不能因该死的没死,就认为吴英死得很冤。


法院的数据还有可信度吗??
发表于:2012-02-05 21:10:17
重量级的来了

发表于:2012-02-05 21:10:39

    最后,我要呼吁:普通网民绝不要人云亦云,“吴英案”还是交给法律去公断,人民的责任是把更多比吴英更该死的人揪出来,而不是把该死的人救活。我要提醒:普通网民要看清楚精英将一切问题政治化的立场必有其特殊目的,台前的和台后的势力正在拼命地借“2012”制造事端,“邓小平”三个字已经被某些人作为利用的重要工具。我很希望:党和政府尽快把宪法赋予给人民的权力还给人民,要想不被少数权贵及精英挟持,最好的办法是人权平等,最好的方式是民主议事。

 

    ——孙锡良(转载须署名)2012-2-5 

 
 
===========尊敬的孙教授,我想请教一下,“救美国就是救中国,救欧洲就是救中国”的荒诞和荒谬之处。这些低能的肉食者到底想干什么?还是我们真的目光短浅?

发表于:2012-02-05 21:10:48
我个人认为判死缓比判死刑妥当一些。杀人才偿命,反党反社会主义社会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的才该偿命,而吴英只是民间金融资本的一个案例,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经济生活的一个综合结果,属不属于金融创新都还有待商榷,但罪不则死。

发表于:2012-02-05 21:12:02
我最腻味的就是听到“别有用心”这四个字了,莫须有啊,人家用什么心你就能猜中?
 
那我也说你别有用心,反正没依据就是跟着感觉来么。法律上这叫有罪推定,都被扔进垃圾堆了,怎么还有人用这招?
 
有事说事,以后少来这套!

发表于:2012-02-05 21:12:23
应该说网民始终站在公理和正义这边
 
我最鄙视党争,网民应该让头脑来判断问题,而不是让屁股来决定。法院判案不公,社会公众就有权质疑。

个人签名:秉忠贞之志 守谦退之节
发表于:2012-02-05 21:16:35
查她个水落石出再判死刑也不晚!如此枉判就是杀人灭口!吴英违法资金都是哪里来的?其背后黑手实力是否一一查清楚了?不要拿老百姓当傻子!不要绑架法律!
发表于:2012-02-05 21:16:41
网民只有监督权,要求还原案件的真实性,要求亮出帐本,核实后,再根据真实数据判决不迟。

发表于:2012-02-05 21:18:13
可杀可不杀的,就不要杀。少杀慎杀不能成为一句空话。法律的判决要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个人签名:秉忠贞之志 守谦退之节
发表于:2012-02-05 21:18:39
孙教授的阐述逻辑清晰,条理分明,支持!

发表于:2012-02-05 21:18:56
我理解许多网友不赞成判吴英死刑,是因为比吴英更恶更大的罪犯,或因权贵,或因富豪、衙内身份,玩权枉法而为平民吴英心怀不平,是道义的体现,过于侧重于弱势者的公平而偏离法理推定。吴英该不该死,在于其罪,而不在于其身份,不能因为其它人该罪未罪,就为吴英开脱。

发表于:2012-02-05 21:20:17

引用:以下是卖碳翁在 2012-02-05 21:18:39 发表的:

孙教授的阐述逻辑清晰,条理分明,支持!

孙教授核实数据没有??
参谋勋章
发表于:2012-02-05 21:22:42

引用:以下是醒起中华在 2012-02-05 21:09:48 发表的:

引用:以下是光辉道路派在 2012-02-05 21:08:51 发表的:

    吴英按现有法律绝对该死,但是,比吴英更应该死的还有很多,不能因该死的没死,就认为吴英死得很冤。


法院的数据还有可信度吗??
精英们怎么不质疑马加爵的死刑判决?却为药家鑫,吴英之流呼吁?!
个人签名:国家要独立,民族要解放,人民要革命。
发表于:2012-02-05 21:22:45
人人都想当那个打破别人窗户抢别人东西的。别人的东西没抢来,结果大鱼吃小鱼,自己的那点“ 猫食”却被终极“大鱼”抢的一干二净。

发表于:2012-02-05 21:23:01

引用:以下是刘大娘在 2012-02-05 20:49:47 发表的:

说得好!支持孙教授!!!

你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
发表于:2012-02-05 21:24:47

引用:以下是光辉道路派在 2012-02-05 21:22:42 发表的:

引用:以下是醒起中华在 2012-02-05 21:09:48 发表的:

引用:以下是光辉道路派在 2012-02-05 21:08:51 发表的:

    吴英按现有法律绝对该死,但是,比吴英更应该死的还有很多,不能因该死的没死,就认为吴英死得很冤。


法院的数据还有可信度吗??
精英们怎么不质疑马加爵的死刑判决?却为药家鑫,吴英之流呼吁?!
本案有很强的代表性,如果都按本案的处理,全国的企业家都要杀头!!!!!!!!
发表于:2012-02-05 21:25:11
 支持孙老师!绝不能让高利贷在中国合法化!!高利贷这一现象只能在旧社会才有的。

发表于:2012-02-05 21:25:14
 支持孙老师!绝不能让高利贷在中国合法化!!高利贷这一现象只能在旧社会才有的。

发表于:2012-02-05 21:25:31
能杀一个是一个,不可追求太多而不为

文明网民勋章
发表于:2012-02-05 21:25:32

    孙锡良开始为杀吴英做导向铺垫了。

针对铺天盖地的反对死刑舆论,贴文把“不明真相”和“别有用心”应用的炉火纯青——普通网民是容易“情绪化,人云亦云”的,专家学者是不遗余力进行“煽动,欺骗”的。天日昭昭,孙锡良太不遮人眼目了吧?!


个人签名:我不做愤青很多年
发表于:2012-02-05 21:26:28

个人签名: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
发表于:2012-02-05 21:27:32

引用:以下是醒起中华在 2012-02-05 21:24:47 发表的:

引用:以下是光辉道路派在 2012-02-05 21:22:42 发表的:

引用:以下是醒起中华在 2012-02-05 21:09:48 发表的:

引用:以下是光辉道路派在 2012-02-05 21:08:51 发表的:

    吴英按现有法律绝对该死,但是,比吴英更应该死的还有很多,不能因该死的没死,就认为吴英死得很冤。


法院的数据还有可信度吗??
精英们怎么不质疑马加爵的死刑判决?却为药家鑫,吴英之流呼吁?!
本案有很强的代表性,如果都按本案的处理,全国的企业家都要杀头!!!!!!!!
然后人心不稳,富人的移民潮加剧,企业倒闭,失业率上升,然后……美狗都笑了~~~~~~~~
个人签名:秉忠贞之志 守谦退之节
发表于:2012-02-05 21:27:41

个人签名:治大国若烹小鲜
参谋勋章
发表于:2012-02-05 21:28:31

引用:以下是醒起中华在 2012-02-05 21:24:47 发表的:

引用:以下是光辉道路派在 2012-02-05 21:22:42 发表的:

引用:以下是醒起中华在 2012-02-05 21:09:48 发表的:

引用:以下是光辉道路派在 2012-02-05 21:08:51 发表的:

    吴英按现有法律绝对该死,但是,比吴英更应该死的还有很多,不能因该死的没死,就认为吴英死得很冤。


法院的数据还有可信度吗??
精英们怎么不质疑马加爵的死刑判决?却为药家鑫,吴英之流呼吁?!
本案有很强的代表性,如果都按本案的处理,全国的企业家都要杀头!!!!!!!!
该杀的就应该杀,难道企业家的命比工人农民的命更值钱?
个人签名:国家要独立,民族要解放,人民要革命。
发表于:2012-02-05 21:29:10

引用:以下是人活百年在 2012-02-05 21:25:14 发表的:

 支持孙老师!绝不能让高利贷在中国合法化!!高利贷这一现象只能在旧社会才有的。

是应该不支持高利贷,那就应该把所有的利息收回,那么吴英还差钱吗?????
发表于:2012-02-05 21:30:31
一支持孙教授。

发表于:2012-02-05 21:30:39
这些佐佐木如此执着于杀人。。。。。不得不让人民对他们的本性产生质疑。

个人签名:秉忠贞之志 守谦退之节
发表于:2012-02-05 21:30:54

引用:以下是光辉道路派在 2012-02-05 21:28:31 发表的:

引用:以下是醒起中华在 2012-02-05 21:24:47 发表的:

引用:以下是光辉道路派在 2012-02-05 21:22:42 发表的:

引用:以下是醒起中华在 2012-02-05 21:09:48 发表的:

引用:以下是光辉道路派在 2012-02-05 21:08:51 发表的:

    吴英按现有法律绝对该死,但是,比吴英更应该死的还有很多,不能因该死的没死,就认为吴英死得很冤。


法院的数据还有可信度吗??
精英们怎么不质疑马加爵的死刑判决?却为药家鑫,吴英之流呼吁?!
本案有很强的代表性,如果都按本案的处理,全国的企业家都要杀头!!!!!!!!
该杀的就应该杀,难道企业家的命比工人农民的命更值钱?
按你的逻辑,把所有的城市房奴的房产按十分之一价格变卖,全国的房奴都该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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