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业余历史发烧友,喜欢找点小事情研究研究,只当是闹着玩。
关于金门战役,我注意到了解放军战俘的问题,即是解放军战俘后来怎样了。
过去难得知道这些战俘的命运,现在多少知道一些了。
金门的解放军战俘大约3900人,就是说,解放军上岛攻击的人有接近一半是被国军俘虏了。团长刑永生和刘天祥战死,团长孙云秀自尽,团长徐博在山洞中藏匿,三个多月后被搜出押到台湾杀害。
战死了倒也罢了,都是烈士,家属还能获得些抚恤金,而且还有光荣。
极其麻烦的是:1952年,台湾用渔船分批将这些3000人遣返大陆!
因为这些战俘被认为不容易被“改造”,所以遣返回大陆。
老蒋居然学会共军的方法了:释放俘虏。
这下子给大陆出了个难题了。
历来只有共军俘虏了国军然后释放的,其中少将中将级的不少,其中有些将官在解放后还到新政府任职了。
但是这一次。国军俘虏了共军的官兵,大部分放回了大陆。
怎么办呢?
大陆的做法结果是:在审查之后,一律开除党籍军籍,遣返回老家种地去。一小部分人被定为叛徒,给了刑罚。
回到农村种地的人也不能安生,在文革中被批判,无一幸免。
当然,在1983年又都平反了,补发工资,恢复党籍,按照复员处理。
但是,由于处于那个时代,大部分人由于挨饿,生病,被批斗,年迈等原因,早已经离开了人世,剩下的也近八旬,韶华尽逝,后代牵连。
举个例子:助攻团教导员陈之文,被俘后坚贞不屈,领导战友和敌人斗争。回到大陆后被定为叛徒。1983年,通过组织审查,为其恢复了党籍。忽然盼来了三十多年的冤屈得以平反,陈之文激动的心脏病发作,突然倒地身亡。全村人送殡时候痛哭:“老陈受了多少罪,没有享过一天福,命薄啊”。
由是,我觉得太残酷了。
西方和美国战俘在朝鲜战争后被释放,回国之后,不但获得勋章,而且还补发“工资”,优先享受军人应该享受的一切。
战争是国与国或者两个敌对的军队的战争,战俘本来就九死一生,心理灰暗,如果回来后再被歧视或者迫害,哪里有公平可言。
东方民族对待战俘的思想应该改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