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结果就是想办法把出租车的经营权分给从业人员、同时营运车子自己买!而不是给出租车公司,就象农民的土地一样.从罢工来看,让出租车公司投标那是一种错误的做法.公司把车的经营权拍去后,难免不出损害出租车司机和从业者的利益.因为公司是强强者,它们可以打各种牌发难从业者,如办交警的学习卡,交通局的上岗证,出事故后要盖公司的公章等,从业者要是不合公司的意你就别想盖公章.公司不给盖章让你就赔不上保险,或是在其它的方面被公司卡脖子.所以从实际情况来看出租车最适合个体经营,根本就存在着什么管理缺失等问题,试问,全国有多少个体工商户难道它们也要搞管理公司来专门管理?要知道这出租车公司吃肉连骨头都不吐.而且是不承担任何经营风险、而且是永远也不会倒闭的瓮,一年少赚也有几十万,当然这些钱要暗中分给持有股份的运管人员.客运管理存在百分之百的腐败我们这的运管处长被判18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