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整个新闻,头脑中立马闪现一部电影——周润发主演的《和平饭店》。杀人王阿平杀人无数,后良心发现,插刀石上画地为界,开了一家《和平饭店》,并立下规矩:不论任何人,闯了任何祸,只要跑得到和平饭店内,任何帮会不得到此寻仇杀人!
当时看的时候热血沸腾,为阿平的侠义所折服。但没想到的是,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居然又上演了现实版的《和平饭店》,连一个门卫都可以成为“阿平”,四次力阻法院执行公务,这对那些对我国法制建设成就沾沾自喜的人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钓鱼台国宾馆是有历史背景的,到现在为止仍然是不完全开放单位,这也是门卫气粗如牛的根本原因。但他忘了时代在发展,现在已经不再是那个法制极不健全的时期,“依法治国”的政策告诉我们,法律对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国务院都不可能例外,何况一个国宾馆。钓鱼台国宾馆虽然已经对公众开放、对外承租了,但思想上仍然固守“皇帝女儿”的观念,仍然没有摆脱“权威高于法律”的文革思维。
现实中像这样的人这样的事还有很多。全国各地都存在政府将闲置房屋对外出租的情况,而且属于抢手货。很多人看中的就是政府这个金字招牌,按照一般人的思维,怀疑谁也不能怀疑政府,跟政府一个大院的单位能是骗人的吗。于是,在这块金字招牌的罩佑下,很多人被忽悠被欺骗,而且当违法现象败露后,法院的执行莫不遇到如钓鱼台国宾馆类似的状况,“执行难”在这里尤为体现。
这应该引起各地各级政府的反思。尽管很多事情并不是政府的意愿,但这不妨碍有人“扯虎皮当大旗”干些违法乱纪的事,极大的损害了政府的形象。今后,各级政府单位在对外承租时,不仅仅是只收租赁费,还要加强监管,同时接受各级司法机关的监督,保证承租单位依法办事,保护政府的公信力不被损害。
这次东城区法院的“六亲不认”,体现了法制在我国的逐渐成熟完善,体现了我国法律排除阻力维护自身尊严的决心。同时,十万元罚单事件也给那些蔑视法律的特殊阶层特殊人物,上了一堂有深远意义的法制教育课。东城区法院给钓鱼台国宾馆开出十万元罚单,不仅仅是一次单纯的违法处罚,而且也将是我国法制进程中具有极强象征意义的一个重要法律事件,它对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执法,对提高整个民族的法制意识,都将产生持续而深远的影响。
为此,我要向东城区的法官们表示敬意,为你们的行为喝一声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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