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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以来,有关上海“钓鱼式执法”的报道与评论,不仅火爆网络,更引起民众强烈的谴责与愤怒。的确,正如众评论所写,这种“比‘黑车’更黑”现象的存在与蔓延,其显而易见的祸害有四:一是在公然更改了执法与执政宗旨的堕落下,将公权力及其执掌的部门与机构,赤裸裸变为“合法抢钱”的“恶兽”,从此后,至少是这些个部门与机构、以及其上属的地方政府,将难以挽回地会失去本应具有的公信力;其二是当这只“恶兽”撒“钩”布下“网”瞄准时,所有有可能进入其视线的公民,都将会成为其“网”、“钩”下的“猎物”,而由于牵“网”扯“钩”者非为他人,恰恰是“名正言顺”、如假包换的执法机构与执法者,从此也至少在开车出行的这一环境里,社会会惶惶不安,形同于惊弓之鸟;其三、正因为侵害者独特的身份与性质,以及“钓钩”们特有的冒充“可怜”等欺骗手法,不仅受害者常常会愤懑难忍、走上极端,更也从根本上摧毁着我们社会里本来就岌岌可危的道德底线;其四、正如多家报道里所提及的,“钓鱼式执法”是瞅准了弱势群体的困境,不仅把“枪口”对准那些因下岗、外来、生活窘迫而被迫开起“黑车”的人,更还以其他有车族为猎物,却同样利用来自于社会底层的弱势者们,充当“钓钩”,从而在这种促人们互相厮杀和仇视中的血腥中,使社会进一步蜕变为兽性的“丛林”。
那么,这样的一种“执法”,该如何来为它定性呢?
据报道,为受害人之一的张军代理诉讼著名律师郝劲松称,“早在几年前,‘钓鱼执法’这种模式在上海及全国各地就普遍存在,这几年有愈演愈烈之势,究其原因,是因为‘钓鱼执法’的背后有巨大的利益链条,庞大的处罚金额支撑起一个畸形的执法平台,“让许多交通执法部门不择手段地陷害合法公民于非法的状态”,故而他认为,‘钓鱼执法’已涉嫌有组织犯罪”。那么,在此基础上,我们不妨再引用相关报道中所提及各种事实,来判断这种已形成一定规模和气候的犯罪,究竟是什么性质的“有组织犯罪”?
早在2002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关于刑法第294条第1款的解释,当时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含义,曾作出有4个特征界定,即,“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它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暴力、威胁或者其它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以此来衡量,则不难看出,由本为执法者的一些交通执法部门牵头、组织有系统性“钓头”及“钓钩”的这种有组织犯罪”,不仅其规模、手段、目的、特征、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的危害等,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4个特征界定,极为吻合,更因其已远超出“包庇或者纵容”、由执法机构及人员直接牵头和“出手”的特点,使得其比一般情况下“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实际上已经更恶更“黑”。然而,对于性质如此明确的“有组织犯罪”,上海市有关方面却是种什么态度呢?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18岁青年孙中界才到上海两天,就遭遇到钓鱼式执法,一怒下竟把自己的小指砍了。上海市政府介入后,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日前公布了调查报告,报告否认有钓鱼式的执法行为”、“继《人民日报》后,央视新闻和经济频道也同时聚焦上海钓鱼,并对调查报告提出质疑”。报道说,“浦东新区相关部门在市政府要求下,当日便介入此事”、“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召开发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10·14”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情况的调查报告》。报告称,浦东新区责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了全面核查,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参与了对执法行为和相关材料的核查工作。经全面核查,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于10月14日晚约8时,在浦东新区闸航路188号附近,当场查获的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取证手段并无不当,不存在所谓的‘倒钩’执法问题”。
然而,“在新闻发布会上,央视记者多次询问乘客身份问题、是否存在钓鱼问题,执法部门的回答则是遮遮掩掩”、“记者问上海是否存在倒钩现象,浦东新区执法办主任丁建国绕着弯子讲,被记者打断,要求其正面回答,丁说自己就是在正面回答,‘我们在谈的是浦东新区,浦东新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央视记者刘楠透露,在记者反复追问下,调查组终于对乘客(即“钓钩”)做了一个描述——一位有正义感的举报者。此前,在张军事件中,闵行建交委官员也是说乘客是有‘正义感的人士’”。
也就是说,上海市有关方面首先偷换概念,以“浦东新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来“模糊否认”记者所问的“上海是否存在倒钩现象”,而后再以乘客(即“钓钩”)是有“正义感的人士”,来具体否认当事人孙中界所遭遇的是“钓鱼式执法”。然而,“对此,央视《新闻1+1》节目中,主持人白岩松提出,在一辆车上的两个个体,究竟信谁的说法呢?如果有明确的证据,有录音,那是否就说明存在钓鱼式执法?如果没有录音,只是嘴上的说法,那凭什么只认定乘客说法,不认定司机的呢?”而更为重要的事实是,“在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门口,央视记者遇到很多类似情况前来讨说法的车主,他们分别讲述了自己被钓鱼的遭遇,其中一位从包里掏出一个上海市行政执法证,说自己也是行政执法单位的,结果做好事被罚1万”……更有新华网题名为《上海钓鱼执法内幕:“钓钩”得手一次领钱六百》的报道,以记者暗访的角度,披露了更多、也更让人瞠目结舌的一些事实;其最后尤为引人注目的内容是,“记者另外了解到的一个似乎有对应意味的数据是,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2007-2008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中提到,两年里,该大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到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市总队和区建管局下达的预定指标任务’”。
由此,我们不能不联想到同样仍火爆网络的重庆“打黑”。
重庆的“打黑”,使人们对于社会的净化和未来发展,看到了“风景这边独好”的希望;而上海市有关方面的暧昧、遮掩,以至于“背着牛头不认脏”,给人们留下的,则只有莫大的愤慨与失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