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刷新 上页 下页
阅读:25840 参与:3262 回复:114

中华杂谈】警察进驻医院防“医闹”羞辱了谁?精品原创

 忠言 /文

 

据媒体报道,卫生部日前发布关于贯彻执行《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的紧急通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同公安机关共同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要协调公安机关向二级以上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派驻警务室;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医院要加大安保投入,配备必要的装备,对门急诊、病房等重点科室、部位,实行24小时安全监控。

 

近年来,先后有武夷山、深圳、上海、大连等地,派遣武装警察驻进医院,有的还聘请警察当副院长,以维护医院治安秩序,打击“医闹”。何为“医闹”?据说在一些医院里出现医疗事故和纠纷之后,患者家属采取闹事的方式维权索赔,还有的人专门帮助当事人索赔并与其分红,被称之为“医闹”。国家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曾指出:“医闹”是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也是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的手段。卫生部门坚决打击这种违法的行为”。

 

无庸置疑,采取闹事方式维权是不正常的,它严重妨碍了正常的医疗秩序,给其他患者就医带来干扰,有的甚至威胁到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但是,社会上为啥会出现“医闹”?这是需要认真思考的。回顾二十多年来的医疗改革,万人唾骂,富人不满意,穷人更不满意,患者不满意,医院也不满意。民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呼声日甚一日;医疗腐败、商业贿赂滋生蔓延;服务质量下降、医德医风滑坡。统计资料显示,医疗改革以来政府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逐年下降,“八五”期间国家卫生事业费用占财政支出的百分之二点三七,而到“十五”期间下降到了百分之一点六六。国家投入的减少,医疗市场化的导向,使一些医疗机构变成了追逐利润的敛财机器。同时,居民个人医疗负担越来越沉重,有近80%的农村人口和近50%的城镇人口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在世界卫生组织的191个成员国中,中国的医疗公平性排名倒数第四。而在1978年之前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曾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功。世界卫生组织高度赞誉我国”用最低廉的成本保护了世界上最多人口的健康”。

 

我们的官员不去检讨自己医疗改革的失误,而是把原因定位在“医闹”上,显然是推卸责任的愚蠢行为。依靠权力的介入和武力的震慑,让警察进驻医院或警察当医院院长,真的能减少医疗纠纷吗?我看未必。不去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医疗保障问题,不去解决医疗行业职业道德问题,就是医生、护士都由全副武装的警察来担任,也不一定就安全。可见,政府部门紧紧盯着“医闹”的表象,而不去研究解决产生“医闹”的原因所在,实在可笑。而一旦警察进医院无法解决问题,是不是还要派军队进驻? 在一个高喊建设民主法制的国度,以国家专政工具耍威风的方式震慑患者真是世界罕见。

 

来自国务院体改办的调查显示,我国居民把“看病住院”列入家庭五大最担心的事项之一。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导致贫富差距拉大,大多数的中低收入家庭已经不起疾病的折磨;医疗的市场化改革把医疗事业变成了敛财的机器,医疗部门追逐利润的最大化而抛弃了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关怀。中国科学院院士李连达发出了振聋发聩的的质问:“医改是以保障人民健康为首要目的,还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是要最大限度地减轻人民群众的医药负担,还是最大限度地减轻国家经济负担?”他尖锐地指出,“医疗系统在变性,医疗机构在变质,医改失去了正确航向”。中国医师协会会长钟南山指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不够。1978年之后,我国医疗政策改变把医院放到市场,由于市场本身的导向是利润最大化,于是这种指导思想也就应用到了医院里。可以说目前是“医学人文的沦落”。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两会”上,也曾坦承地把医疗问题列为没有解决好的几个“最痛心的问题”之首。

 

在医疗市场化的大背景下,医药卫生领域以药养医、利润考核、科室承包、开大处方、随意检查、收受红包、吃拿回扣、药价虚高等腐败现象已成行业潜规则,积重难返。尤其是近年来发生在医疗卫生界的不光彩事件触目惊心,诸如哈尔滨、深圳天价医药费事件;宿州眼球事件、北京民工求医无门惨死门诊楼事件;还有,上海孕妇被按不孕症治疗、昆明手术台上谈价钱、台州打工仔活着被送火葬场、安徽贫穷兄弟抓阄治病、福州民工夫妇无钱治病投江自尽、北京青年李大伟身患白血病两次抢劫“求刑入狱”为治病、河南矿工张海超为治疗肺尘病被迫“开胸验肺”、广东电白一家三口为治病大街上裸体求助事件,等等。这些活生生的事实无不令人痛心疾首。

 

一边是向钱看的医疗行业不规范不道德行为屡禁不止,一边是弱势的老百姓看不起病或是因病致贫、等死的悲惨现实。更重要的是,病人的权利一旦被践踏,想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弥补自己的损失可谓难上加难,正是在这种畸形的医疗卫生环境下,才孳生出了“医闹”这样的现象。因为,在众多的医疗纠纷中,患者一方往往处于弱势,他们需要帮助,需要支持,但社会所能提供支持的公益机构几乎是一片空白。再加上相关部门互相推委扯皮、官官相护,理陪程序复杂,赔偿数额不合理或正当权益得不到维护。这就导致患者将希望寄托给“医闹”,并把他们当成“为自己提供帮助”的好心人的一个重要因素。患者家属选择“医闹”大都是不得已而为之。

 

根治“医闹”必须标本兼治。在严厉打击无理“医闹”的同时,必须纠正医疗改革的偏颇,回归医疗卫生事业的社会公益性质,建立健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践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新荣辱观,整肃医疗行业惟利是图、见利忘义的害群之马,使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铲除孳生“医闹”的土壤,使人们在和谐社会中健康和谐地生活。否则,只能是“按下葫芦浮起瓢”。而简单地让警察驻进医院或当医院领导,威慑的无疑是百姓,而嘲讽的只能是不关心人民死活的无能昏官,岂有它哉?!


此帖于2012-05-07 20:31:05被管理员加分(200分)加财富(20财富)
快速回复:
个人签名:中国健康护理网
给本贴内容评分: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平均得分:9.7分, 共54人评分
回复置顶区
发表于:2012-05-08 10:58:38
频繁发生的恶性“医闹”,无疑是给了变质的特色论又一记响亮的耳光!医院都要设警务室了,照此推理,所有服务性部门、单位,都该设警务室!这需要多少警察、保安?一个亿够不?不够就整他5个亿!不信管不住!
   伟大,伟的实在是太大了!

发表于:2012-05-07 23:47:48
说的好啊    现在不管是患者  还是医生  都是医改的受害者    再这么恶性循环下去   就不是看病贵 看病难的问题了   是没地方看病了(医生为了保护自己,只看小病,疑难或高风险的患者都会拒之门外的)

发表于:2012-05-08 12:26:47
那一小撮设计医改教改的混帐,  应该自尽, 向中国人民谢罪!

发表于:2012-05-08 11:42:11
医闹是医院,医生乱收费等腐败事件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必然结果,如果不彻底解决同类的如学生和学校,老百姓和政府官员之间的类似事件,那么,我相信将动摇执政党的根基!

发表于:2012-05-07 18:32:42
根治医闹必须标本兼治

发表于:2012-05-07 18:32:42
根治医闹必须标本兼治

发表于:2012-05-07 22:02:13
鉴定为医闹者杀无赦.天下必太平.

发表于:2012-05-07 23:47:48
说的好啊    现在不管是患者  还是医生  都是医改的受害者    再这么恶性循环下去   就不是看病贵 看病难的问题了   是没地方看病了(医生为了保护自己,只看小病,疑难或高风险的患者都会拒之门外的)

发表于:2012-05-08 01:02:19
妙文,顶!

发表于:2012-05-08 10:12:54
警察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发表于:2012-05-08 10:50:32
卫生部改名为性病部,是福建省莆田市的派出机构,专治早泄,阳痿,白带异常等疑难杂症。
发表于:2012-05-08 10:58:38
频繁发生的恶性“医闹”,无疑是给了变质的特色论又一记响亮的耳光!医院都要设警务室了,照此推理,所有服务性部门、单位,都该设警务室!这需要多少警察、保安?一个亿够不?不够就整他5个亿!不信管不住!
   伟大,伟的实在是太大了!

发表于:2012-05-08 10:59:58
反正羞辱不着我。
发表于:2012-05-08 11:42:11
医闹是医院,医生乱收费等腐败事件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必然结果,如果不彻底解决同类的如学生和学校,老百姓和政府官员之间的类似事件,那么,我相信将动摇执政党的根基!

发表于:2012-05-08 12:26:47
那一小撮设计医改教改的混帐,  应该自尽, 向中国人民谢罪!

发表于:2012-05-08 12:57:03
中国的悲哀

发表于:2012-05-08 13:04:18
没有人听你的,还不如

发表于:2012-05-08 13:09:55
高你吗
发表于:2012-05-08 13:17:24

发表于:2012-05-08 13:28:20
不了解情况,就不要乱发表意见,表面说的好像有道理,实际上根本就不了解实际情况,建议上文作者到医院当几天医生在发言!1
发表于:2012-05-08 13:48:53
耻辱啊。
发表于:2012-05-08 13:54:10

发表于:2012-05-08 14:46:21
不从跟不上解决问题,简单粗暴的用“人民警察”来对付人民,只会激化官民矛盾,激化民众与政府的矛盾!

发表于:2012-05-08 14:59:21

    我是江苏省南京市南捕厅28号的住户,父亲18岁那年考入哈尔滨军事院校,毕业后响应国家号召到大

 

    西北航空学校从事飞机维修工作,把毕生的精力献给了国家,献给了党,清贫了大半辈子于1981年回到了

 

    故乡南京,由于历史原因自己家的祖产私房58年国家经租,58年时祖产私房有390平方的房产,700多平方

 

    的土地,81年回来时只有27个平方的房产一家三口就蜗居在里面,以后经过多年和房产部门交涉归还了

 

    100多个平方总计是134.4个平方,其他的就在没有下文了,区落政办的回复是继续经租,宪法不是保护公

 

    民的合法财产吗?自家的房子就这样没了吗?这可是爷爷毕生的心血啊!好在我还住在里边还是历史的见

 

    证人,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终究有一天会归还我们的,我们在努力我们在维权,始终没有放弃。

 

    2007,10.规划说这里保护性维修,可拆迁办进场后说一起拆掉一个不剩,清朝的百年老宅也不能幸

 

    免,他们放哀乐,威逼,骚扰,拆迁价格也是他们说了算,谈不好就强拆,由于我们有历史遗留问题,没

 

    有谈好,2008年7月4日永生难忘的日子,拆迁办主任张文池讲好来谈的,确来了百十号人,说签不签不签

 

    就强拆,白下区长还等着回话呢?没等回过神时5,6个人就一拥而上强制的把人绑架到农村,限制人身自

 

    由长达4个小时,等回来后清朝百年古宅以砸的面目全非,满目沧桑,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这

 

    哪有人权,哪有尊严,在自家房子里没有偷没有抢,宪法在他们眼里就这样一分钱不值吗?拆迁前靠祖产

 

    房出租生活,我没有工作腰部做过手术,刚片还没取出,不知道以后怎样生活?我有几点疑问问下白下区

 

    政府请给与答复。

 

    1.南京白下区政府有没有权利强拆清朝百年祖产?即不通过法院,也不开听证会,程序明显违法.

 

    2.公平,公正,公开我们没有看到,看到的是不公平,不公开,不公正,补偿是空白协议,大小协

 

    议,有权的,有背景的,找关系的就可以多拿补偿,否者全是你们说了算,不行就强拆。

 

    3.拆迁前我有房子住,拆迁后不给房子连过度费也没有,这算什么呢?

 

    4.经租房为什么没有补偿?土地为什么没有补偿?

 

    5.强拆后我的损失谁负责赔偿?

 

    6.强拆前靠出租房过生活,强拆后没生活来源,又没有工作谁管过我的死活,这是和谐吗?你们眼

 

    里除了钱还有什么?拆迁前有房子住,拆迁后是无房户,就是抢钱也的给人一条活路啊?

 

    高平86073607。Zhong.19631222@163.com qq:826365402

 

    南京最好的地段产权面积是134.4平方78平方的二楼一个营业执照给140万不同意就抢,心都给狗吃了。

 

    欢迎记者来采访揭开历史真相。


发表于:2012-05-08 15:08:16

发表于:2012-05-08 15:11:45
医生无耻,我也深有同感,特别是年轻医生,一到医院,检查费就上千元。检查完了还要住院观察一段时间。简直是把病人当作医生实验的动物。
发表于:2012-05-08 15:12:55
 那医生 ,一到医院,给你一通乱检查,再猛劲开药,难怪他们收入高

发表于:2012-05-08 15:18:09
说得好言之有据,强烈支持

发表于:2012-05-08 15:32:12
喝茅台有钱,给民众治病没钱

发表于:2012-05-08 15:34:57
麻辣隔壁的,只说医闹,不说为什么医闹?为谁说话?

发表于:2012-05-08 15:41:47
医患纠纷太深;警察入驻何用?

发表于:2012-05-08 15:54:54
警察不能老做不得民心的事,还是得从医生医院身上找问题!起码现在医生脸难看病难看高薪金高回扣是事实吧?

个人签名:不是文人墨客切装风雅,不是军官武将切装行兵布阵.
发表于:2012-05-08 16:00:18
建议医生配枪 对医生不敬直接击毙
发表于:2012-05-08 16:22:18

    嘲讽的只能是不关心人民死活的无能昏官


发表于:2012-05-08 16:44:36
把成天大吹GDP增长多少多少官员的面具彻底揭下了
个人签名:一眼看川
发表于:2012-05-08 16:50:33
卫生部也没什么招了。

发表于:2012-05-08 16:52:52
领导者缺乏智慧的直接反应啊。

个人签名:0
发表于:2012-05-08 16:53:27
首先要清醒地看到,医脑者毕竟是少数人,即使是少数人,他医闹也是有根源的,问题的根源在哪儿?不能不追根溯源!因为有了“因为”的“因”,才出现“因为”的“为”!没有“因”便不会出现“为”!!! 如果因为的“因”是“官方”、是“政府”、是“领导”......,那么,责任的主次才能分得清楚明白,才能治本和治标,否则会出现一个倾向掩盖了另一个倾向,其最后结果实得其反! 再说,目前,中国是一个十三亿人口的特大人口大国,摆在中国13亿人口面前的头等大事莫过于是医疗,而医疗的现状到底怎么样?人们到底满意程度如何?可以说问题多、普遍、复杂、难度大......!并且绝大多数患者对医生、对医疗、对医药、对医德、对医风、对医效、对医骗、对医托、对医费、对医改等等等等都不满意的,在这些复杂因数作用下,出现医闹现象将是中国的很大群体面,难道你就简单地把他们都执法吗?因为这些患者绝大部分是老者加日弱者,你对这些老者弱者执法,那么与其说使他伏法,不如说是逼他自杀、拼命!这样就把社会医患之间的矛盾扩大化了、激化了!再再说,医患矛盾总是有的,总不能把极少数犯罪分子的行为,作为普遍现象予以防范,这绝对是不可取的!
发表于:2012-05-08 16:56:55
不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级越性在何处还能体现一丁点?

发表于:2012-05-08 16:57:19

    首先要清醒地看到,医脑者毕竟是少数人,即使是少数人,他医闹也是有根源的,问题的根源在哪儿?不能不追根溯源!因为有了“因为”的“因”,才出现“因为”的“为”!没有“因”便不会出现“为”!!! 如果因为的“因”是“官方”、是“政府”、是“领导”......,那么,责任的主次才能分得清楚明白,才能治本和治标,否则会出现一个倾向掩盖了另一个倾向,其最后结果实得其反! 再说,目前,中国是一个十三亿人口的特大人口大国,摆在中国13亿人口面前的头等大事莫过于是医疗,而医疗的现状到底怎么样?人们到底满意程度如何?可以说问题多、普遍、复杂、难度大......!并且绝大多数患者对医生、对医疗、对医药、对医德、对医风、对医效、对医骗、对医托、对医费、对医改等等等等都不满意的,在这些复杂因数作用下,出现医闹现象将是中国的很大群体面,难道你就简单地把他们都执法吗?因为这些患者绝大部分是老者加弱者,你对这些老者弱者执法,那么与其说使他伏法,不如说是逼他自杀、拼命!这样就把社会医患之间的矛盾扩大化了、激化了!再再说,医患矛盾总是有的,总不能把极少数犯罪分子的行为,作为普遍现象予以防范,这绝对是不可取的!


发表于:2012-05-08 16:58:01

引用:以下是高平国华在 2012-05-08 14:59:21 发表的:

    我是江苏省南京市南捕厅28号的住户,父亲18岁那年考入哈尔滨军事院校,毕业后响应国家号召到大

 

    西北航空学校从事飞机维修工作,把毕生的精力献给了国家,献给了党,清贫了大半辈子于1981年回到了

 

    故乡南京,由于历史原因自己家的祖产私房58年国家经租,58年时祖产私房有390平方的房产,700多平方

 

    的土地,81年回来时只有27个平方的房产一家三口就蜗居在里面,以后经过多年和房产部门交涉归还了

 

    100多个平方总计是134.4个平方,其他的就在没有下文了,区落政办的回复是继续经租,宪法不是保护公

 

    民的合法财产吗?自家的房子就这样没了吗?这可是爷爷毕生的心血啊!好在我还住在里边还是历史的见

 

    证人,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终究有一天会归还我们的,我们在努力我们在维权,始终没有放弃。

 

    2007,10.规划说这里保护性维修,可拆迁办进场后说一起拆掉一个不剩,清朝的百年老宅也不能幸

 

    免,他们放哀乐,威逼,骚扰,拆迁价格也是他们说了算,谈不好就强拆,由于我们有历史遗留问题,没

 

    有谈好,2008年7月4日永生难忘的日子,拆迁办主任张文池讲好来谈的,确来了百十号人,说签不签不签

 

    就强拆,白下区长还等着回话呢?没等回过神时5,6个人就一拥而上强制的把人绑架到农村,限制人身自

 

    由长达4个小时,等回来后清朝百年古宅以砸的面目全非,满目沧桑,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这

 

    哪有人权,哪有尊严,在自家房子里没有偷没有抢,宪法在他们眼里就这样一分钱不值吗?拆迁前靠祖产

 

    房出租生活,我没有工作腰部做过手术,刚片还没取出,不知道以后怎样生活?我有几点疑问问下白下区

 

    政府请给与答复。

 

    1.南京白下区政府有没有权利强拆清朝百年祖产?即不通过法院,也不开听证会,程序明显违法.

 

    2.公平,公正,公开我们没有看到,看到的是不公平,不公开,不公正,补偿是空白协议,大小协

 

    议,有权的,有背景的,找关系的就可以多拿补偿,否者全是你们说了算,不行就强拆。

 

    3.拆迁前我有房子住,拆迁后不给房子连过度费也没有,这算什么呢?

 

    4.经租房为什么没有补偿?土地为什么没有补偿?

 

    5.强拆后我的损失谁负责赔偿?

 

    6.强拆前靠出租房过生活,强拆后没生活来源,又没有工作谁管过我的死活,这是和谐吗?你们眼

 

    里除了钱还有什么?拆迁前有房子住,拆迁后是无房户,就是抢钱也的给人一条活路啊?

 

    高平86073607。Zhong.19631222@163.com qq:826365402

 

    南京最好的地段产权面积是134.4平方78平方的二楼一个营业执照给140万不同意就抢,心都给狗吃了。

 

    欢迎记者来采访揭开历史真相。


    首先要清醒地看到,医脑者毕竟是少数人,即使是少数人,他医闹也是有根源的,问题的根源在哪儿?不能不追根溯源!因为有了“因为”的“因”,才出现“因为”的“为”!没有“因”便不会出现“为”!!! 如果因为的“因”是“官方”、是“政府”、是“领导”......,那么,责任的主次才能分得清楚明白,才能治本和治标,否则会出现一个倾向掩盖了另一个倾向,其最后结果实得其反! 再说,目前,中国是一个十三亿人口的特大人口大国,摆在中国13亿人口面前的头等大事莫过于是医疗,而医疗的现状到底怎么样?人们到底满意程度如何?可以说问题多、普遍、复杂、难度大......!并且绝大多数患者对医生、对医疗、对医药、对医德、对医风、对医效、对医骗、对医托、对医费、对医改等等等等都不满意的,在这些复杂因数作用下,出现医闹现象将是中国的很大群体面,难道你就简单地把他们都执法吗?因为这些患者绝大部分是老者加弱者,你对这些老者弱者执法,那么与其说使他伏法,不如说是逼他自杀、拼命!这样就把社会医患之间的矛盾扩大化了、激化了!再再说,医患矛盾总是有的,总不能把极少数犯罪分子的行为,作为普遍现象予以防范,这绝对是不可取的!

发表于:2012-05-08 16:58:39
首先要清醒地看到,医脑者毕竟是少数人,即使是少数人,他医闹也是有根源的,问题的根源在哪儿?不能不追根溯源!因为有了“因为”的“因”,才出现“因为”的“为”!没有“因”便不会出现“为”!!! 如果因为的“因”是“官方”、是“政府”、是“领导”......,那么,责任的主次才能分得清楚明白,才能治本和治标,否则会出现一个倾向掩盖了另一个倾向,其最后结果实得其反! 再说,目前,中国是一个十三亿人口的特大人口大国,摆在中国13亿人口面前的头等大事莫过于是医疗,而医疗的现状到底怎么样?人们到底满意程度如何?可以说问题多、普遍、复杂、难度大......!并且绝大多数患者对医生、对医疗、对医药、对医德、对医风、对医效、对医骗、对医托、对医费、对医改等等等等都不满意的,在这些复杂因数作用下,出现医闹现象将是中国的很大群体面,难道你就简单地把他们都执法吗?因为这些患者绝大部分是老者加弱者,你对这些老者弱者执法,那么与其说使他伏法,不如说是逼他自杀、拼命!这样就把社会医患之间的矛盾扩大化了、激化了!再再说,医患矛盾总是有的,总不能把极少数犯罪分子的行为,作为普遍现象予以防范,这绝对是不可取的!
发表于:2012-05-08 17:04:23

    中国是一个十三亿人口的特大医患纠纷大国,不能采取动之以执法

 

    首先要清醒地看到,医脑者毕竟是少数人,即使是少数人,他医闹也是有根源的,问题的根源在哪儿?不能不追根溯源!因为有了“因为”的“因”,才出现“因为”的“为”!没有“因”便不会出现“为”!!! 如果因为的“因”是“官方”、是“政府”、是“领导”......,那么,责任的主次才能分得清楚明白,才能治本和治标,否则会出现一个倾向掩盖了另一个倾向,其最后结果实得其反! 再说,目前,中国是一个十三亿人口的特大人口大国,摆在中国13亿人口面前的头等大事莫过于是医疗,而医疗的现状到底怎么样?人们到底满意程度如何?可以说问题多、普遍、复杂、难度大......!并且绝大多数患者对医生、对医疗、对医药、对医德、对医风、对医效、对医骗、对医托、对医费、对医改等等等等都不满意的,在这些复杂因数作用下,出现医闹现象将是中国的很大群体面,难道你就简单地把他们都执法吗?因为这些患者绝大部分是老者加弱者,你对这些老者弱者执法,那么与其说使他伏法,不如说是逼他自杀、拼命!这样就把社会医患之间的矛盾扩大化了、激化了!再再说,医患矛盾总是有的,总不能把极少数犯罪分子的行为,作为普遍现象予以防范,这绝对是不可取的!


发表于:2012-05-08 17:13:46

论坛热点

山东机场遭“敌机”空袭
郭美美不惧争议再次网上炫富
青海农村学生的中午饭
风情三姐妹

关闭上传图片

仅支持JPG、GIF、PNG图片文件

关闭上传图片

仅支持JPG、GIF、PNG图片文件
您有条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