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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们好!
首先我很抱歉,发表了这篇长文章,耽误了您们的宝贵的时间,但我的事情实在是一波三折,三言两语说不明白,所以,还请您们见谅!其次,我很感谢您们能在百忙中看完我这篇文章,最后,我希望在您们看完这篇文章的时候,能够为我伸张正义,给我主持公道,给我这篇文章转载,曝光。我写的文章都是真实的,我愿意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果您们惧怕或者其他原因可以置之不理,但不要在网站上拒发,谢谢。
我是一名残疾人、低保户,家住吉林长春,联系方式:13009109172.2008年由于长春市医保政策和长春市朝阳区医院规潜规则(以下朝阳区医院简称为C)(政府规定:一个低保患者到C住院看病,政府财政给区医院补助)低保的医保患者必须到所在的区级医院就医。自从我住进朝阳区医院以来(即2008年2月至2008年的6月),朝阳区医院的葛院长(他们都那么叫她),利用自己权威“牌子”,在对我病情诊断过程中推翻市级医院“冠心病”的诊断结果,又利用和医大医生个人之间的关系试图将医大的“冠心病”的诊断结果予以推翻,以自己从医多年,临床经验丰富为资本,以我“年龄不够,血压、血脂不高”为依据,给我误诊为 “预激综合症”,并按照这种与“冠心病”无关的病给我治疗,致使我的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重,发展到现在几近心肌梗死的状况。我对朝阳区医院葛院长的诊断和治疗提出异议,多次强烈要求转院,都被她以“你根本不是心脏病,还用转什么院?”“我们医院连心梗都能治,你没条件转院”等理由设置障碍,进行刁难,致使我的病情延误。区医院又以“我区市卫生局都认识,市里省里我都摆平。你愿意上哪儿告我都奉陪”相威胁,医院的一把手说,只要我不往上找,他们就给我免费治疗,并口头承认了错误。在治疗期间医院四处活动,上下打点,待时机成熟以“病情好转”为由将受害人赶出医院,致使受害人有病得不到医治,生命得不到保障。当受害人投诉到政府,希望问题得到解决,市卫生局并没有核实当事人就为C进行造假,还说“经过详细的调查”,未经过法定程序,单方认定C无过错。让受害人的冤屈无处伸。遂后,我向中央、省、市领导及当地媒体求助,信被扣压,领导不知情,当地媒体不敢介入,不敢曝光。这一事件虽然看似不大,但卫生局的造假手段也堪称中外史上一流!历代执法者都是采取制造伪证制造冤案,可长春市卫生局竟撕下了连历代执法者都不敢撕下的那一片“遮丑布”,利用手中的权利,凭空造假!更为令人震惊的是,受害人为此上访政府相关部门希望查清事实,还其公道。相关部门不敢核实事实真相,互相推诿,官官相护还是不予纠正。苍天呐!人间还有公平正义吗!“对是对,错也是对”,这是哪家的悖论?!历史上,仅有野蛮时代,无法律、无规则,权贵们可以无法无天,为所欲为。当代社会竟也出现如此之荒谬绝伦的卫生局造假现象,难道这不是“有法无天”吗!此造假现象出现在党中央倡导“民主法制、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稳定和谐”“据有人情味”的城市长春,难道不令人震惊和愤怒吗!我想,在这么“关注弱势群体”的社会大环境下,老百姓的生命难道会得不到保障?难道真的会向人们所传“医者不医,官者不官”吗?我在这里希望各位有正义感的朋友为我这一棵弱不禁风毫不起眼的小草主持公道,给我做主,我将不胜感激,今生不忘,鞠躬答谢!(请管理员给予置顶,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