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眉山“禁性令”的是与非
本来,作为一级党委、政府,出台文件对党员干部进行严格要求,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在老百姓心中树立党的形象和干部队伍自身形象,是分内之事,本无可厚非。但眉山市出台“禁令”惹来网民如此热议,虽有点愕然,但仔细想来也不足为怪,笔都对此也有不同见解。
一是觉得当前一些官员“声色犬马”惹祸端,眉山颁布“禁令”很好很正常。近日,原中纪委常委祁培文在作“三纪”教育报告时就指出,“在中纪委查处的大案中,95%以上都有女人的问题”,由此可见当前一些党员干部沉溺于灯红酒绿的,玩物丧志、自甘堕落到了何等地步。如设置“首席情妇”的安徽宣城市委原副书记杨枫、号称“五毒书记”的原湖北省天门市委书记张二江、“业余”时间寻欢被刺死的巴东县党员干部邓贵大……,可以看出,如今,一些官员好色成性,丧失官德,不顾公序良俗和法律,沉迷“纸醉金迷、声色犬马”之中,祸害百姓,严重损毁了党员干部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
古人曰:“忧劳兴国,逸豫亡身”,作为党员干部,有责任和义务保持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眉山市颁布“禁令”旨在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言行,是“打蛮子吓好人”,防范于未然,是在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的现实社会中,是给每位党员干部敲一记“警钟”,“严令”的规定合情合理合法,禁得很好很正常,是“捏准”当前官场突出的“脉象”而采取的“对症下药”,理应得到群众的支持。
二是觉得“禁令”含糊不清、漏洞百出变“胡司令”;眉山市舍本求末、弄巧成拙在“秀廉政”。“严禁与异性不正常交往”,概念模糊,模棱两可。“啥叫不正常交往,啥叫正常交往”?毫无操作性,含糊不清,无法界定,业余时间和异性一起吃吃饭、散散步、唱唱歌、跳跳舞等,算不算“不正常”?“与同性之间的不正常交往又算什么”?纪检部门如何去监督等等?“禁令”成了雾里看花,让人一头雾水。
一个地方的执政者,竟然出台这样一个没有一点可操作性、“遮遮掩掩”的红头文件,“是典型拍脑袋出政策的糊涂蛋”,是人云亦云的“胡司令”。8小时外是否与异性交往,属于官员的私生活,只要不违法犯罪,政府无权干涉,眉山市不认真的贯彻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禁令”来管理党员干部“8小时之外的事”,是舍本求末、费力不讨好的差事,“简直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其实,捅破“禁令”的窗户纸,指的就是“严禁”干部包养二奶、嫖娼等不法活动,一个连具体的处罚所指的处罚对象都不敢说明白的党政文件,根本没有什么严肃性和法律意义,更不用说产生多大的震慑作用。俗话说的好,“外行看热门,风行看门道”,眉山市的“禁令”只不过是为了营造一个不落后的廉政形势与局面,装模作样地与不廉政划清界限罢了,这样“空、怪、偏”的“廉政创新”猛料,其实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眉山市的“禁令”是典型的掩耳盗铃“放空炮”“喊号子”的“廉政秀”。
三是认为出台“弱智禁令”不如严格执法,唯有制度建设,加大对权力的约束才是治本之策。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出台“公务员禁令”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从“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到“严禁官员用公款打麻将”;从“报考女公务员,乳房要对称”到“严禁党员干部包二奶”;从“中小学教师严禁奸污猥亵女生”到如今眉山市的“严禁与异性不正常交往”,这些看似官面堂皇的“禁令”,一个比一个弱智,一个比一个荒唐,实则可笑之极。
这些所谓的“禁令”,“地球人都知道”,就好比男士不得进入女厕所一样,连小学生都懂的道理居然以“禁令”的形式加以约束,实在让人哭笑不得,“禁令”所涉及的内容,都是法律所不容忍的,都是在现有法律框架内能够解决的事情,与其出台“禁令”以示强调,政府不如坚决依法办事,严肃查处,用法律的手段扼制违法乱纪。
发不完的禁令,打不完的补钉,本身就是监督的一个“怪胎”,禁令多了也是“豆腐多是水”,吓不住“贪嘴的雀”和“吃腥的猫”,只有从制度构建入手,把领导干部的权力实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让“权力归公”,让领导干部丧失正常职责之外的任何特权,从根本上发力,加大对权力的监督和约束,才是治本之策,如果在治本上无计可施,却跟在出现的新问题后面跑“脚痛医脚,头痛医头”,这样的监督形同虚设,没有什么效果。
眉山“禁令”,何去何从, 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是,在官僚风气存在的地方政府,眉山“禁令”不会是地方政府“雷人文件”的最后一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