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们迫切需要的不应该是选举权,毕竟对于全局掌握上,一般的老百姓的信息渠道有限,视角还是比较窄的,而且,公选出来的人不免是花架子,会煽呼,但真正做事不一定行,但我们需要弹劾,罢免权,定期行使全民罢免权投票,比如一年或半年,如果有一半以上的人对其不满,那他就应该下台,并追责。
裸体做官者应首先被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