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报讯(记者吴秀云)广州市南沙区土地开发中心原副主任庞亚勋,在2005年至2006年间,涉嫌受贿250万元。昨日庞亚勋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时自称受贿是几年前的事情,具体数额记不清,请法院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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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45岁的庞亚勋是辽宁人,曾担任广州市南沙区土地开发中心副主任、后任副调研员。
据指控,2005年9月至2006年5月,庞亚勋在担任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负责广州市珠江管理区安置区前期平整及软基处理工程的职务便利,承诺并实际为黄某经营的公司谋取利益。在2005年底,庞亚勋伙同亲友戴某收受了黄某贿送的50万元。2006年春节前一天,庞亚勋又通过戴某收受了黄某的100万元。
2006年5月至10月,庞亚勋利用负责广州市南沙出口加工区用地平整工程的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项目工作的职务便利,承诺并实际为邓某和陈某经营的工程部牟取利益,并于同年1 1月收受其贿赂款100万元。
据悉,庞亚勋在第一次所收受的贿赂中,给了亲友戴某20多万元买了一辆别克车。其后,又送100万元帮忙其做生意。
2009年1月,庞亚勋归案。
昨天在法庭上,公诉人认为,庞亚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的数额达250万元,已构成了受贿罪;但其在任职期间,确实为社会作出一定的贡献,因此建议判决15年左右的刑罚。
庞亚勋的辩护律师称,250万元的受贿数额存在不确定性,还需进一步审查。此外,庞亚勋在归案后,认罪态度好,请求法院从量刑上给予轻判。
庞亚勋则说,时间已过了几年了,受贿的数额也只是凭记忆,具体有多少并不是很清楚,希望法庭查明。
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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