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中国第一怪
当前,房价高涨,土地炙手可热,地王频现。开发商打破头价跑马圈地,地价忽忽叫地往上窜。
/没曾想,在这种情况下,在这960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上,却惊现一桩令人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的怪事:一块市价2000万的土地,只卖880万!
咸阳中院大于陕西高院否?
(网民爱看通俗易懂的文字,我就用最平俗的语言,把这件怪说一说吧。)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法院,受理一起破产案,审完后下达了判决书,下面就要进入执行程序——对一块市值2000万的土地拍卖了。可是,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发现这个一审判决毛病太多,立即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陕西省高院一看,发现咸阳中院的一审判决的确有毛病,便下达了“中止执行书”,省高院的中止执行书,是指令性的(也就是命令式的),还带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签字!
这个中止执行书,到了咸阳,中级法院从院长到破产庭长人人清楚,但他们却把这个中止执行书当成一张擦屁股纸,扔在一边,只管把原来那个毛病多多,连省高检、省高院也容忍不了的一审判决书,强制“执行”了。
2000万,只卖880万,便宜得叫人受不了!
上面的执行,为啥要带上引号?
因为,这个“执行”,不是真执行,而是暗箱操作——把那块市值2000万的土地偷卖了(连土地交易中心的挂牌价还是1600万),只卖880万,便宜叫人受不了,便宜得叫人理解不了!
我郭一平是实名发贴,我个人怀疑,咸阳中院的这个弄法,如同最高人民法院黄松有案、重庆高院张弢案、深圳中院窝案、武汉中院案件等同出一辙。也就是说,咸阳中院的办案人,与黄松有、张弢等是“同一个老师教出来的”。
——“低价强制拍卖土地怪圈门”!
——以低价处置了土地,法官、资产管理人、评估公司、拍卖人及买受人坐地分钱。
呼地一声,把郭一平的头砍了
那咸阳市中级法院从院长,到破产庭长,应该比我郭一平更懂法吧,但从他们干的这件事来看,他们的确不如三岁的小儿。
比如,咸阳中院,正要下刀砍人。
一——
二——
三……
在喊到“三”的时候,省高级法院大喝一声:“刀下留人!”有新证据证明郭一平是窦娥,不能杀。但是咸阳中院,置高院的命令于不顾,呼地把郭一平的头砍了。
我有理由怀疑咸阳出了“黄松有”
办错案子,有两种情况:
其一,案件复杂,加之法官水平低,案子办错了。
二是,如果案件不复杂,简单得没有技术含量,但是却办错了。那一般就是因为法官收受了贿赂。
陕西省高级法院,不叫执行,你咸阳中院不执行不就行了。这么简单,你还是办错了。我不能不怀疑,网民不能不怀疑——咸阳中院出了“黄松有”!
在此实名发贴,希望陕西省委、陕西省纪委,着手调查本案。也希望网民顶贴转贴,以唤起更多人,尤其高层强烈关注。稍有正义感的人,就不要删贴。
详细情况,请看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采访报道:《咸阳中院停审期间贱卖千万元地产事件调查》(全国各大网站均有转载)
您的帖子被郭一平于2009-11-09 15:18:25推荐
您的帖子被网络反腐局于2009-11-07 14:30:47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