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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非法倒卖经济适用房土地
房管局下属单位,原广厦开发有限公司(现中意开发公司),在2002年间倒卖站前小区以“安居工程” 申请批准的土地。他们低价购进土地(7万元一亩),而以20万元一亩卖给地税局10亩。卖给郭章伦15亩(建私立学校)。至今仍有两块(约20亩已闲置撂荒8年有余)土地,最近也高价售出(价格不详)。本来是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楼房建成后全部高价出售。而给居民办理的是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
二、 私卖小区居民共有财产
站前小区2005年由原来烧氢烃气改为天燃气,原来价值200万元的烧氢烃气设备,安照《物权法》76条规定,属于业主共有。2007年12月份,广厦物业公司私自,以超低价卖掉,白条入账7.5万元。6号楼和11号楼之间的变压器、网通设备用房的土地,最近也被卖掉,售价不详。19号楼和10号楼之间、14号楼和21楼之间的绿地,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建成平房,在法庭没有判决的情况下,全部高价出售,大约150万。
三、 非法强行收取2000元燃气初装费,大部分款项去向不明
2005年以前小区使用的氢烃气设备和管道齐全完好,在改用天燃气时,房管局强行收取每户2000元的燃气初装费。财政部“2002年4月23号文件”规定燃气初装费取消,(《关于取消部分政府性项目基金》)。而且,我们小区还使用的是老设备,没有任何更新。物业公司对不交初装费的居民,就断电、断气。最让居民气愤的是,在任丘市房管局局长张双根的鼓动下,两名副市长带领多名警察,连同开发公司一百多人来强行收费。市长走后就发生了打人事件,致使三名业主受伤(一轻伤、两微伤)。
收取的159万元的燃气初装费,理应全部交到华北油田燃气处。然而,在一次庭审中,他们只提供了四张交款收据,共计39.6万元,其余近120万元的初装费不知去向。
燃气出售权应该属于华北油田燃气处所有,然而燃气出售权至今掌握在物业公司手里,是他们强行收取物业费的一种手段。
四、 物业公司只收费不服务,因为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约束
原来的业主委员会是房管局指定的,于2007年7月全部辞职。房管局领导极力阻挠小区新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纵容物业公司强行提高物业费标准。对拒绝交费的居民实行断电、停售燃气等措施进行制裁。
收取拾破烂人的年费,任其随意进出小区。几年来小区盗贼猖獗,丢失汽车、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已不知多少。最近两月以来,19号楼、22号楼、10号楼、16楼、7号楼,13号楼相续被盗。小区垃圾遍地,荒草一人高,小广告布满墙壁,法轮功的宣传经常可见。小区围墙2004年被人掏了大洞,至今没人过问。
五、取暖临近,物业公司停售燃气造成小区居民情绪动荡
冬季来临,由于物业公司停售燃气,物业公司经理周福新,对要求买燃气的已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进行殴打。造成居民几百人拉起横幅标语到市政府上访,仍然没有解决问题。迫于省纪委领导来到我市的压力,加上我们几次找房管局局长张双根解决购买燃气问题,物业公司才于11月6日勉强象征性的买给每户25方燃气。等省纪委领导一走,他们仍然会立即停售。
站前小区自建成以来就问题多多。多年来,业主多次到市政府反映问题,不但没有解决,而且问题却越来越多,矛盾越积越大。站前小区居民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伸,民生、民权得不到维护和伸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