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读《羊城晚报》,“通缉犯当选区人大代表”的报道吸引了我的眼球:嘉兴茧丝绸市场交易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刘佳林涉嫌巨额合同诈骗,被警方通缉。两年之久后,刘佳林被启东警方抓获,刘佳林被拘捕第二天律师就拿来了嘉兴市秀洲区人大代表的当选证书(当天签发),要求公安局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
看了这篇报道后,我赶紧上网收罗相关信息,可惜的是,网上除了能看到国内各大论坛关于事件本身的报道外,没有一条来自不论警方还是“人大”的官方信息。在看到各官方三缄其口的同时,我不禁产生了如下质疑:
1、如果这篇报道是虚假的,刘佳林本人、丝绸公司、启东警方、秀洲区人大等事件相关方,为何没有一方站出来澄清?甚至谴责?
2、如果事件本身是真实的,启东警方放人后,是否提请秀洲区人大要求罢免刘佳林的人大代表资格,而后对其重新进行拘捕?如果启东警方没有这么做,为什么没有被追究行政不作为责任???<o:p></o:p>
3、如果秀洲区人大的确给刘佳林颁发了人大代表证,那么秀洲区人大的这种做法明显违反了我国《选举法》的相关规定。据我所知,人大代表的候选人是我国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能力的公民。而刘佳林作为被公安部门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应该算是限制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的人,其作为人大代表候选人,资格存在瑕疵。再有,我国基层(区)人大代表的选举,通过基层推荐选举产生。可能会有多数人推荐、选举一个通缉犯吗?还有,我国人大代表是以“界”的形式产生,秀洲区人大有什么权力单独为一个通缉犯颁发人大代表政??对于这种种疑问,秀洲区人大常委会作何解释???
4、这件事情已经闹得沸沸扬扬,秀洲区人大的上级部门嘉兴市人大为什么没有对此人大代表身份及相关程序进行调查?如果进行了调查,两年过去了,结果是什么???
在此,强烈呼吁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还原这件事的真相!强烈要求启东警方、秀洲区人大常委会、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对此事一查到底,严肃处理事件相关责任人,给关注这件事的广大人民一个合理的解释!!强烈建议启东警方顶住各级各界压力,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