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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az2007 发表于:2008-04-25 21: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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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湘都市报4月24日讯 “宁愿被拘留也不交这2000元罚款。”直到戴上了手铐被送往拘留所,宋某的态度依然很强硬,好多围观的群众都在叹气,这又何苦呢。
  
  两年前,在长沙经营餐饮店的宋某因在店门前乱堆杂物被城管部门处罚500元,可他一直拖着不交,理由是“心情不好”。今天上午,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对其依法处以司法拘留15天。
  
  宋某经营的鑫鑫餐饮店位于雨花区港桂街28号,煮粉、面的灶台被他移到了店外。2006年9月16日,因店门前乱堆杂物,影响行人通行和市容环境卫生,被长沙市雨花区城管执法大队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宋某始终不愿意整改,城管部门认定其违反《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对他作出了立即整改、履行法定义务,给予罚款人民币500元的处罚。
  
  面对处罚,宋某不以为然:“我要做生意,没时间去接受处罚。”
  
  “我们去复查时,宋某不但没有整改,反而振振有词,以拖拒罚。”城管执法人员对宋某作出处罚并责令整改后,告知其有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权利,但宋某却大耍“太极拳”,在法定日期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提起诉讼,且不履行城管执法部门的处罚决定。
  
  2008年初,雨花区城管执法大队将此案移交雨花区人民法院,法院分别于2008年4月2日、4月14日向宋某送达了传票和行政裁定书,要求宋某于4月18日前自觉履行罚款500元、并另缴纳滞纳金1350元,可宋某依然拒不执行,于是,法院作出处以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将其随身携带的近2000元现金扣留,抵作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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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ba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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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始严格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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